抚顺市国道饶盖线长春岭至大堡段预防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抚顺市国道饶盖线长春岭至大堡段预防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市国道饶盖线(长春岭至大堡段)预防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4]4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抚顺市国道饶盖线(长春岭至大堡段)预防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4]85号)批准,招标人为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国道饶盖线抚顺市新宾县境内,路线起于长春岭,终于大堡,起讫桩号为K1443+655-K1459+254,全长15.599公里。

原路于2005年大修,路面结构为7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11、2016、2020年多次加铺罩面。目前经过多年运营,路面出现不同程度横纵缝、车辙、沉陷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预防养护处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抚顺市国道饶盖线(长春岭至大堡段)预防养护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签发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要求: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面、沿线设施等的中修养护工程;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

近3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360万的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沥青混凝土摊铺类工程。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本项目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只需其中一人在近3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少于360万的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沥青混凝土摊铺类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业绩。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组织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 指定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0 元。

4.4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7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不见面开标

5.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U盘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

5.4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5本项目以网络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1份(PDF格式,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U盘要求分别密封,封套(格式自拟)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联系电话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由投标人自行携带解密工具。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抚顺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抚顺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抚顺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协调管理办公室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一号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024-********


招标人: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一号

招标人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24-********


招标代理: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5-3号

代理联系人:柏月

代理电话:024-********

代理邮箱:*********@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招标 养护工程 国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