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开奈线开昌界至通江口段修复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铁岭市开奈线开昌界至通江口段修复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岭市开奈线(开昌界至通江口段)修复养护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3]14号)和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铁岭市开奈线(开昌界至通江口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3]41号文件)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计划投资,招标人为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国道开奈线铁岭市昌图县境内。路线起于开原昌图界,终于通江口大桥引线,设计桩号为K80+764-K93+562,全长12.798公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铁岭市开奈线(开昌界至通江口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纸中全部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62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5月22日,计划完工时间:2023年10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项要求: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面、沿线设施等的中修养护工程;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能力

投标人2021年(或2022年,以最新年度的财务报告为准)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算);

企业业绩

近五年(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中修或维修改造或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工程验收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担任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中修或维修改造或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程验收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项目总工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担任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中修或维修改造或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工程验收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信誉要求

未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辽交公水发〔2022〕22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交通运输部公告2022年第56号)中被评定为D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不同标段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投标人中标后,如招标人发现有相同、重复情况,此中标人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3.6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5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之前,登录百度网盘(网盘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zy9mdA6hQdBvRm3RyqdQ

提取码:chre)免费获取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

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与修改内容将在百度网盘上(网盘链接和提取码与招标公告第4.1条款相同)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自行获取,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7 万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

取消投标报名环节。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发送相关内容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5日9时30分;

6.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铁岭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铁岭市铁岭县金沙江路36号)。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6.6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6.7本项目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八、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17号

电话:024-********


招标人: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17号

招标人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24-********


招标代理: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5-3号

代理联系人:柏月

代理电话:024-********

代理邮箱:*********@qq.com



标签: 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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