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2022年一事一议第二批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新宾县2022年一事一议第二批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宾县2022年一事一议(第二批)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宾县2022年一事一议(第二批)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代可研)的批复》(新发改字【2022】27号)批准建设,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作为项目的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市补、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宾县2022年一事一议(第二批)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2.2标段名称:新宾县2022年一事一议(第二批)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2.3建设地点:新宾县境内。
2.4计划投资额:443.56万元
2.5计划工期: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10月15日,共39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项目覆盖永陵镇、下夹河乡、平顶山镇、北四平乡、大四平镇、木奇镇、苇子峪镇,共计7个乡镇。计划建设总里程23.5公里。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投标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企业业绩: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标段同类道路工程施工。
3.3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项目总工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项目撤离)。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2021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9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获取(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5-3号)。
4.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携带材料:投标资格申请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公路专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交通厅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A证、B证、C证)、2020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内(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标段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监管网上打印的中标结果公示,已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局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真实有效的社保账号和密码。(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防伪公章并胶装成册,获取招标文件所携带材料中出现两种公章视为不合格)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所携带材料(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代理公司、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或材料不合格的单位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取消投标资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和行业服务中心(城建局十二楼)开标室。
5.2本次招标釆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
联系人:李德生
电话:02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5-3号
联系人:冯程程
电话:024-********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行:抚顺银行新玛特支行
账号:737*****010********
2022年8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建设 一事一议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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