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清原县海阳河源头和冰湖沟河两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清原满族自治县冰湖沟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清原县海阳河源头和冰湖沟河两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清原满族自治县冰湖沟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第1章 招标公告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管理处委托,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清原县海阳河源头和冰湖沟河两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清原县海阳河源头和冰湖沟河两个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2、招标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管理处
3、建设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
4、资金来源:中央、省级及县级配套资金
5、工程概算:731.4万元
6、招标范围:一标段: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清原满族自治县冰湖沟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谷坊38座(其中柳桩编蓠谷坊17座,固滨笼谷坊21座),沟道防护501米,柳编护沟60米,生物护岸200米,封禁治理77.22h㎡,布设标志牌1座。
二标段: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清原满族自治县海阳河源头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谷坊119座(其中柳桩编蓠谷坊58座,固滨笼谷坊61座),沟道防护1680米,柳编护沟794米,生物护岸400米,宣传牌1座。封禁治理169.03h㎡,布设标示牌1座。
7、工期:2022年9月5日至2023年5月30日(267日历天)
8、质量标准:合格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10、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1.8万元,二标段人民币5万元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水利部门颁发)。
2、投标人需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8月2日起至2022年8月9日每天08:30-17:00时
(法定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成功家园东门5-3号)
3、提供资料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如下资料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成功家园东门5-3号)。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信箱);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系统打印的职工缴费证明并加盖公章。执行疫情期间对招投标的相关规定。未按照上述要求做的投标单位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本项目需要投标单位自行现场踏勘了解施工难度,在施工过程中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各种问题。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2年8月23日10:00时
2、开标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银行保函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提交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管理处
地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王文杰
联系电话:024-********
招标代理人: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成功家园东门5-3号
联系人:冯程程
联系电话:024-********

标签: 小流域综合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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