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采购公告
抚顺县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县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抚顺县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357,000.00元
最高限价:357,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开启
时间: 2024年9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县水务局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qq.com">*********@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玲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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