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委托经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4-0717-1
项目名称:抚顺市第十中学委托经营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11,50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委托经营食堂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7月17日至 2024年7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
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8月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来我单位报名或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市第十中学
地址: 抚顺市东洲区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 024-********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健
电 话: 024-********
标签: 委托经营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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