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定点维修保养质价公告

消防定点维修保养质价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灵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定点维修保养质价公告

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灵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维修保养项目

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灵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300平方米,具体消防系统分布如下: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要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等);

2、消防给水系统(主要包括: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屋顶稳压系统、管道阀门、管网等);

3、防排烟系统(主要包括:防排烟阀、防排烟风机、电控箱等);

4、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主要包括:SFJK-200型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

5、防火分隔设施(主要包括:防火卷帘门、挡烟垂壁、卷帘门控制箱等);

6、喷淋系统(主要包括: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蝶阀等);

7、应急广播系统(主要包括:扬声器、话筒、消防电话、功放等);

8、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主要包括: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牌等);

9、消防第三方年度检测。

10、灭火器消防栓每月2次巡检登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

3、具有相关的业绩及良好信誉。

三、供应商需提供资料(复印件须全部盖公章)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维保服务报价单及消防设备维修价目表;

6、必须具有消防施工资质的单位;

7、必须具有消防维保资质的单位;

8、携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若法人未能参加投标,必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需要身份证原件。

四、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采用承包形式:

1、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接到报修电话后,乙方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处理,所有设备材料经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2、需每月二次对本中心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并提供巡检记录;

3、每季度对本中心的消防报警设备完成25%的测试,全年完成本中心设备的100%测试,并提供测试记录;

4、每年对消防设备进行保养工作,并提供保养记录。

5、每年对本中心职工进行一年两次消防培训包括一年两次的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指导,并提供培训方案和记录。

(二)维保期限:一年。

(三)质量标准:本项目的维保工作必须达到现行国家、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并达到甲方的要求。

(四)本项目所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性能和等级必须经发包方同意,且符合国家工程技术有关规定,并符合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环保要求。

五、结算办法

(一)本维护保养项目限价为2.5万元人民币。

(二)维保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支付费用为合同价的50%。

(三)维保期过后收到发票后支付余款50%维护保养费。

六、报名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16:00)

质价时间:另行通知

成交形式:质价小组对投标者的报价、资信、供货条件、售后服务 (供货的承诺)等综合评定方式决定成交方。

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灵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楼419室

负责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沿山河南路355号





标签: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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