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口腔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4-10-*****(2024ZHYX******);
2.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3.分包情况:
包号 | 分包编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需求及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第一包 | 信息系统软件升级(电子病历) | 信息系统软件升级(电子病历)(1套) | 85 | |
第二包 | 3D数字化口腔种植手术导航系统 | 3D数字化口腔种植手术导航系统(1套) | 105 | |
第三包 | 牙周内窥镜 | 牙周内窥镜(1套) | 67 | |
第四包 | 面部扫描设备、咬合力分析仪、电子面弓、口腔椅旁数字化CADCAM系统、口腔椅旁3D打印设备 | 面部扫描设备(1套) | 12 | |
咬合力分析仪(1套) | 27 | |||
电子面弓(1套) | 80 | |||
口腔椅旁数字化CADCAM系统(1套) | 45 | |||
口腔椅旁3D打印设备(2套) | 28 | |||
第五包 | 头影测量系统 | 头影测量系统(1套) | 15 | |
第六包 | 中端口腔综合治疗台、高端口腔综合治疗台 | 中端口腔综合治疗台(2台) | 30 | |
高端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 15 | |||
第七包 | 口扫设备 | 口扫设备(4台) | 166 |
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6.供货地点:长春市口腔医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格要求
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六包、第七包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以下资格:
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售价:0元。
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磋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2239号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12楼
联系人:罗佳丽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佳丽
电 话:0431-********-8079、131*****684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5.来源: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初审:罗佳丽 复审:金明姬 终审:李洪梅
附件信息:
标签: 改革与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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