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警用直升机租赁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警用直升机租赁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警用直升机租赁项目(第三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SCIT-ZG-********4L2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 |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11-08 11: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生产、销售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须具有相应许可或认证资格;3、根据本包采购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投标人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91部的资质要求(以资质证明为准)。(2)应标直升机处于适航状态(已经取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飞机国籍登记证、适航证和电台执照三证)。(3)投标人具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规章145部要求的维修许可证(维修范围需包含提供租赁服务直升飞机的型号),且拥有2名以上具有应标机型放行资质的放行人员。(4) 投标人必需拥有应标直升机的所有权(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机的视为满足条件),本项不接受任何代管航空器参与投标。(5) 应标机型应为进口双发轻型及以上直升机(以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为准)4、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5、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6、投标人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标书发售方式 |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记录表中*号项(投标单位全称、公司地址、电话、购买日期、购买单位代表、手机号码、邮箱)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改除项目名称外登记的相关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6-11-09 09:00到2016-11-15 16:30 | ||
标书售价 | 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标书发售地点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11-30 11:00 | ||
开标时间 | 2016-11-30 11:00 | ||
投标地点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3楼) | ||
开标地点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3楼)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 地址: 成都市文武路153号联 系 人: 孔先生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邮编:610000开 户 行: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银行账号: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 周先生联系电话:***-********转864 或***-********.传真:***-******** | ||
备注 | (2016)3020号(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1200万元) 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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