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湛江新寮海上风电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广东粤电湛江新寮海上风电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粤电湛江新寮海上风电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粤电湛江新寮海上风电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粤电湛江新寮海上风电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承包范围为广东粤电湛江新寮海上风电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提供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苗种供应、苗种野化、苗种检验检疫、包装运输、鱼类标志、本底资源调查、现场公证验收、增殖放流实施、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等服务,投标人需要配合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总体验收,对外宣传等。主要范围如下,本范围是“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3.1放流苗种供应 投标人负责提供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湛江新寮海上风电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要求的种苗,在苗种放流前进行野化,完成苗种的检验检疫,取得相应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放流苗种亲本来源证明》、《动物检疫证明》、《检验检测报告》。 3.2增殖放流实施 投标人全权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宣传部门对接、布置增殖放流宣传现场、增殖放流苗种运输、完成增殖放流实施及宣传工作等。委托公证部门开展增殖放流的公证工作,并全程提供技术监督,确保整个增殖放流工作的科学有序开展。 增殖放流活动向湛江市相关部门报备并获得批复,取得同意放流活动开展的批复许可,增殖放流效果要满足湛江市相关部门的验收要求。投标人全权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等。投标人全权负责承担增殖放流全过程安全责任,包括人员、船机、设备和拟放流鱼类等。 3.3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 投标人负责完成增殖放流后的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价工作,编制完成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本项目生态修复完成后首年春秋季各监测1次,监测内容为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卵仔鱼、游泳生物、底栖生物及增殖放流生物品种等。为广东粤电湛江新寮海上风电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项目提供科学、有效的生态补偿实施支撑材料。 3.4配合总体项目验收 整理汇总增殖放流实施工作的资料,形成增殖放流实施成果文件(新寮海上风电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总结报告、新寮海上风电项目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总结报告、湛江市相关主管部门给出的对于本项目渔业修复增殖放流实施的批复认可文件等),配合招标人完成由湛江市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 具体详见技术条件书。 | |||||
招标内容 | 广东粤电湛江新寮海上风电项目场址位于湛江市新寮东北面海域,风电场场址区域边界距离西南侧新寮岛陆域约10km,最远端距离陆岸16km,规划场址海域面积约38km?,项目装机总容量为203.5MW,布置 32台6.45MW 风机。电风场配套新建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风电场所发电能汇集至海上升压站35kV母线,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1回220kV海缆登陆接至湛江外罗一期风电场220kV陆上开关站。 本项目2020年7月13日获取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东粤电湛江新寮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20〕142号)。按照该批复第二点第(七)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海洋生物资源补偿措施”的要求,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科学合理的开展海洋生物资源补偿措施。 2024年6月13日获得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湛江新寮海上风电项目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复函,要求将各项保护和补偿措施落实到位。 本项目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补充经济水生生物,直接提高涉海工程及其周边海域水生生物的数量,修复和改善水生生物种群结构,能够起到生态修复作用和补偿的作用。同时,增殖放流可快速而有效地恢复项目工程邻近海域的水生生物资源,改良渔业资源结构,增加渔业资源量,促进海洋生态修复、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渔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通过现场验收增殖放流苗种、跟踪监测评估掌握增殖放流效果,为增殖放流资源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 |||||
工期(交货期) | 729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基本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如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投标时必须要有总公司有效授权书(本次项目投标、签订合同权利等授权)。(以投标人承诺函为准,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投标人承诺函为准,格式自拟)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所属三级管理单位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的,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 CMA 资质证书,该证书的检测指标/对象包括海洋水质和生物等相关内容。 (6)项目负责人具有海洋类/环境类/工程类/生物类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扫描件及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证明为准)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至少1个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或海洋生物资源跟踪监测合同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www.ebidding.com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如需纸质版标书,可联系招标代理获取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1-19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25 16: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10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委派授权代表(需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持有效授权书、身份证待现场核对)前往、递交全部纸质投标文件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会议室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电子信息屏幕(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届时出席。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当天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4-12-10 09:00:00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三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平台www.gdgc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www.gdycy.com和国义招标采购平台www.ebidding.com等平台上发布。平台之间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简称10号令)和《招标公告和公示数据接口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接交互本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平台为准。 | |||||
招标人 | 广东粤电曲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48号湛江华都汇国际中心30-31层 | |||
招标人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75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子恒、张彬 | 联系电话 | 020-********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东粤电曲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759-*******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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