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阳光小区公共租赁房临时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尧都区阳光小区公共租赁房临时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尧都区阳光小区公共租赁房临时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FZPZB-2016-100
1.招标条件
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尧都区公租房工程项目部委托,对尧都区阳光小区公共租赁房临时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尧都区阳光小区公共租赁房临时配套工程
2.2建设地址:108国道以东,临汾市第二中学南侧。
2.3建设规模:本工程由2#围墙改造、安全教育区、施工道路硬化、绿化、档案室、值班室、门卫室、墙体喷绘及安全文明宣传栏工程组成。
2.4总投资:135.04万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中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临汾开发区河汾路中段广奇财富中心A座12层)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本工程的建造师);(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5)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8)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9)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10)就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尧都区政府采购招标大厅(尧都区平阳南街35号、平阳南街与煤化巷交叉口路西)。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尧都区公租房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樊先生
电话:134*****044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开发区河汾路中段广奇财富中心A座12层
联系人:孙磊电话:138*****174 ****-*******
临汾中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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