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分邮件处理中心监控辅材料采购及安装服务采购公告
市分邮件处理中心监控辅材料采购及安装服务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市分邮件处理中心监控辅材料采购及安装服务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市分邮件处理中心监控辅材料采购及安装服务,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山西中招华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市分邮件处理中心监控辅材料采购及安装服务。
2.2采购内容:本项目需为大同市分公司市分邮件处理中心监控辅材料供货及安装服务,安装共79路。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项目编号:ZZHM-2024-080。
2.4服务区域:大同市南环东路与柳莺路交叉口正东,大同市邮政公司邮件处理中心。
2.5供货与安装时限:按照甲方需求,15日内完成相关服务。
2.6质保期:三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能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技术服务的书面声明。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信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4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省分公司、大同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3年11月21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工作时间(北京时间),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南五巷晋瑞苑7-2-103 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4.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资料的扫描件(所有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南五巷晋瑞苑7-2-103 。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集团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站前街1号
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招华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南五巷晋瑞苑7-2-103
联系人:刘春芝 刘美美
电话/传真:138*****653
标签: 监控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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