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呼伦贝尔岭东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扎兰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呼伦贝尔岭东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二次)
批准文件编号扎财购准字(电子)[2016]00411号
采购文件编号ZLT-JZ-2016-014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公共设施管理服务1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本项目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资格预审。21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土地规划资质证书原件。 2、投标人为公司制企业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参加投标,投标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时必须提供法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扎兰屯本地投标单位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请致电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获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进行查询。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项目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式为评标时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会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投标人认为满足上述各项资格条件,可以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即可参加投标。 6、法人、经营者本人出席开标会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现场审验。 注:投标人投标时不能提供上述各项原件,视为无效投标。以上条件解释权为采购人。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1月08日至2016年11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1:30时,下午 2:30—3:00时。 资格审查地点: 无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扎兰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邮政编码16265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岭东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呼伦贝尔岭东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162650
联 系 人彭善东
联系电话131*****010
扎兰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08日

标签: 设施管理 开发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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