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汨罗市城市路灯服务中心10KV配电工程人民医院周边道路

汨罗市汨罗市城市路灯服务中心10KV配电工程人民医院周边道路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汨罗市城市路灯服务中心10KV配电工程(人民医院周边道路)

项目编号:620*****86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源181*****351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19 08:22 -2024-11-22 08:22

采购单位: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工程承包资质类别-专业承包序列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资质-其他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类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汨罗市城市路灯服务中心10KV配电工程(人民医院周边道路)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工矿企业电力系统安装; 描述:汨罗市城市路灯服务中心10KV配电工程(人民医院周边道路);项目内容:新增欧式箱变一台,接入10KV线路,详情见附件。;资质要求: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具有(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要求: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报价前仔细阅读项目内容,根据项目内容拟定一套及以上施工方案给我方审查,价格合理方案可行的为正式有效报价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要求:(1)因工期紧张,综合考虑到周边施工环境复杂和售后服务等因素,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快速化经营场所,项目经理和专业的技术团队。为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且方便售后响应,优先考虑一年内有同类工程业绩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2)本项目涉及到有关电力部门及交通运输部门,请中标单位自行协商沟通。;采购需求:(1)因时间紧任务重,请中标单位必须12日内完成此项目,(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如遇电力故障,中标单位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抢修,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3)竞价供应商资格要求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为合格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81 -

买家留言:(1)项目评审完,中标单位接我方电话通知后,请于2小时内到我单位进行工作对接。(2)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件:汨罗市城市路灯服务中心10kV配电工程(人民医院周边道路).rar

响应附件要求:详细报价清单、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12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岳阳市 汨罗市 城关镇 归义路128号楚之晟集团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关于报价 (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报价前仔细阅读项目内容,根据项目内容拟定一套及以上施工方案给我方审查,价格合理方案可行的为正式有效报价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总价款包含人工费、机械费、施工管理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安全生产费、材料费、制作费、打印费、运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评委会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委员会将该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恶意竞价者,上报相关部门且纳入黑名单。
施工要求 1、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施工自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悬挂好安全警示牌及标语等;施工前购买好所有工作员工的保险;严格按工程量清单及工程要求进行施工,如施工过程中,乙方未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无条件要求乙方退场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时完工,工期12天,每逾期一天,将按成交金额的1%进行处罚。
关于品质 1、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样品。若成交后,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货品与样品100%相符,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在本项目中对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并完整履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承诺。3、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后服务 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售后服务,如遇电力情况第一时间赶到我单位处理。
暂停施工 (1)如成交人未经得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暂停或终止本项目,同时赔偿采购人的所有损失(含因延误工期导致采购人所产生的任何损失)。(2)成交人未经采购人许可,以任何形式暂停或终止本项目累计达七个工作日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成交人合同;对成交人未完成该工程的项目,采购人有权另聘施工队完成。(3)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成交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成交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成交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采购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采购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成交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单位。采购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单位索赔。
施工条件及施工要求 1、采购人不提供施工所需的食宿、办公、临设及材料加工场地,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2、成交人的生产用水、电按采购指定地点,由成交人装表驳接。3、承包人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建筑垃圾需当日清理干净,不得留在现场过夜。4、承包人一旦进场施工,需严格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带证上岗;②在规定的地域施工和活动;③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需坚守岗位,因事需离开施工现场超过一天的,需提前向发包人请假,经发包人同意方可离开。5、本项目已有施工临时用电接电点、临时用水接水点,所有临时用电、临时用水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支付。6、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待编制施工图预算时,由采购人提供三个以上品牌给成交供应商和监理单位,在施工实施时成交供应商和监理单位将以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品牌作为质量验收依据,对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7、 进场的所有产品必须是优质、全新、未用、配套齐全、无损的,且主要技术参数符合要求。经发包方人员检验其规格、质量和数量,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检验不合格的,承包方应予无条件调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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