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帘采购项目零散谈价公告
窗帘采购项目零散谈价公告
我院采购窗帘及轨道一批,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窗帘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纸质资料盖章邮寄至我院综合采购部。
(提交零散谈价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至邮箱。同步邮寄加盖公司鲜章的报名资料,如未邮寄资料视为报名无效。邮寄地址详见公告十二、联系方式。)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表。(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则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3.99万元,最高限价:3.99万元,窗帘最高单价限价:90元/平方米,轨道最高单价限价:150元/米。
(二)采购数量:窗帘360平方米,轨道150米。
(三)送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采购清单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元) | 小计(元) |
1 | 轨道 | 150 | 米 | 50 | 7500 |
2 | 窗帘 | 360 | 平方米 | 90 | |
合计(元) |
标签: 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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