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演深圳港集团40周年庆祝大会文艺汇演节目编排项目第一次征集公告
参演深圳港集团40周年庆祝大会文艺汇演节目编排项目第一次征集公告
征集单位: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GF-2024-ZN-FGCFW-022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参演深圳港集团40周年庆祝大会文艺汇演节目编排项目 | ||
项目编号 | GF-2024-ZN-FGCFW-022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4-11-19 10:10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4-11-22 10:10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11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赵琛琛 |
联系电话 | 136*****107 | 电子邮箱 | |
应征项目需求 | 1.开展一场小型精品舞台剧目演出,包括剧目创作编排、文字脚本撰写、舞台舞美设计制作、剧目排练和剧目演出。 2.精品舞台剧目的艺术形式不限,演出应不少于20分钟。组织及指导排练时间应不少于50小时。 3.负责演出活动的统筹安排、策划执行、演出团队组建、灯光、音乐、舞台舞美设计、演出道具制作等所有活动相关工作。 4.要求演出剧目及活动节目内容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三)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公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 ||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一)采购方案(含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项目服务方案及费用明细等);(二)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函;(六)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的证明材料,如业绩一览表等;(七)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 ||
报价要求 | 总价包干,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 | ||
特别声明 |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 ||
备注 | | ||
项目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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