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东部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材料检测
兴隆县东部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材料检测
兴隆县东部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材料检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东部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材料检测已由兴隆县行政审批局以兴审批投字[2024]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国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国信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1-6号、12-13号住宅楼,S4-S6商业楼等,总建筑面积*****.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平方米。4.一期主要配套设施为:社区服务用房217.50平方米,便民市场117.56平方米,文化活动站224.48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447.00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277.8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36.22平方米、快递驿站25.56平方米、公厕40.43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0 09:00至2024-11-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 标 人:兴隆县国信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兴隆县 联系人:张冰洁 电话:0314-*******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千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 联系人:王鸿杰 电话:03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隆县国信置业有限公司 电话:0314-*******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不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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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片区安置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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