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宣传部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巡察整改——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宣传部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3日至2024年1月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宣传部支部委员会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2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区委宣传部党支部高度重视,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党支部实际,针对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29个具体问题,认真研究整改事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清单,分解落实整改任务,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要求。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整改目标

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委宣传部党支部高度重视,把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先后召开区委宣传部党支部整改工作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倒排时间,狠抓落实。

(一)深刻领会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在巡察工作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支部全体工作人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上来,形成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把落实巡察反映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和区文联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层层传递压力,落实整改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印发<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区委宣传部党支部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株荷巡办发〔2024〕10号)文件要求,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宣传部支部委员会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分别认领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共29个具体问题,采取“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落实销号”的方式,一抓到底、务实求效。

(三)落实整改措施,注重整改成效。坚持以整改成效检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3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共同提高、推动工作的目的。同时坚持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自觉把巡察整改同宣传、网信和文联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定位和要求,增强工作实效,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反馈的问题,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应改尽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聚焦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方面

1.对全区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督导不够。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现象较多,如月塘街道党工委2021年中心组学习过程简单,以传达文件代替学习,没有按方案进行研讨发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的重点内容,2024年3月底至4月初,开展省市一体的政法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安排表中把“第一议题”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同时,利用微信群发布第一议题制度的相关工作要求,督促各党(工)委(党组)执行到位;二是每月定期下发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每月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后,即将学习方案下发至区委理论教育群,提示各单位按要求,上下同题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3月28日下发《2024年全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指导督促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要求,精心组织中心组学习工作;三是结合意识形态督查工作开展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2024年1月中旬,区委宣传部对各区直属党(工)委(党组)开展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督查各单位中心组学习开展情况,查漏补缺抓好落实。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宣传部工作人员守则》没有紧跟时代步伐,通篇没有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写入其中,思想认识出现偏差。二是对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指导不够。基层有的副职仍然对意识形态的概念不清楚,片面认为抓党建就是抓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纠正思想偏差,2月6日更新《宣传部工作人员守则》,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写入守则,并在此后组织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在每周的工作例会、每月部务会以及党支部主题党日会议上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加强对基层的意识形态工作指导。2024年1月中下旬,区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和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的通知》(株荷宣字[2024]1号),对7个镇街道及14个区直部门党(工)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下发了《荷塘区2023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情况通报》(株荷宣字[2024]2号),提高基层意识形态业务工作水平。

3.文化市场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区委宣传部未对区文联业务主管的艺术家协会印发的部分内部刊物进行审核登记。如诗词楹联协会未经登记审核编印了内部刊物《荷塘清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督查,区新闻出版局于4月1日前往区文联开展督查,对已发行的内部刊物7本进行清查、记录,并指导其开展内部刊物发行的审批、登记、发行流程;二是建立管理台账,将现有的内部刊物进行登记管理;三是加强宣传力度,下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并通过通知、文件、培训等形式督促更多部门掌握、落实要求。

4.对“学习强国”引领不够,存在“灯下黑”的情况。区委宣传部对本部门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的学习使用情况督促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学习积极性不高,缺乏长期坚持,少数同志部分月份学习积分为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检查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要求每天开展学习,3个部门均在日常工作例会中强调学习要求,及时提醒和督促未完成学习任务的党员同志加强学习;二是对于长期未完成学习任务的党员同志,组织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原因并帮助解决。

5.对外宣传展示荷塘形象不够。区委宣传部在新华社、湖南日报等有影响力的媒体上稿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对区委主抓的“一区两城”等中心工作宣传报道不够。2023年各级媒体上稿的1377篇报道中,在人民日报、湖南日报、中央台、湖南台等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上刊发的报道仅116篇,占8.4%;62篇央媒报道中与基层治理相关的只有7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调度,制定全年新闻报道上稿计划目标和全区新闻报道考核任务指标,发掘各单位各行业系统在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加大省级以上主流媒体的上稿力度;二是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优势,以多种形式加强与中央、省级主流媒体的对接学习,争取中央媒体来荷专题调研、采风;三是针对基层治理相关报道在央媒上稿较少的问题,区委宣传部将组织与人民网、新华社、央视等国家级媒体开展专门对接,整体汇报荷塘区基层治理先进做法和成效,全面提升基层治理工作在央媒的上稿率。2024年上半年在级媒体上稿1576篇报道中,在人民日报、央视、新华社、湖南日报、湖南卫视等影响力较大的国家级、省级新闻媒体上刊发的报道220余篇,占13.96%;其中在央媒上稿12条与基层治理相关新闻报道。

6.新闻宣传提前谋划不足。区委宣传部在区委、政府重要工作的报道上存在议题的提前策划不够,选题和取材仍然依赖于上级“布置任务”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送货上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健全宣传报道策划机制,制定全年、季度、月度宣传工作计划,加强与上级媒体对接,融媒体中心每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新闻报道选题,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全面提升新闻报道策划能力。

7.网络宣传平台运用效果不佳。“荷塘青春志”抖音号发表作品不多,在宣传荷塘特色上发力不够。2019年上线至今,4年间仅发表作品595篇,关注度仅为496人,最热门的点赞才2.1万。“在荷塘”公众号可读性与群众期待相距甚远,日常镜头对准百姓少、接地气不够;公众号的“便民缴费”栏目,缴费功能没有开通,形同虚设。区文联抢占文化文艺宣传阵地意识不强,“荷塘区文联”公众号2018年注册以来5年间共发布原创内容18篇,仅14人关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提高公众号的关注度和影响力:一是优化内容产出,提高融媒体作品质量,多发布一些群众喜闻乐见、有荷塘特色的作品,打造荷塘本地新媒体IP;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社交媒体及活动引流增加关注数,截至7月底,“荷塘青春志”抖音号粉丝量已达8.0万。为方便市区各级微信公众号平台转载、引用,区文联发布的链接均不标识原创发布,2024年1月至7月16日,“荷塘区文联”微信公众号发布活动信息上稿湖南日报新媒体、红网时刻、湖南作家网、株洲文艺等市级以上主流媒体33篇;三是加强与读者的互动,积极回复评论,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四是及时更新版块内容,杜绝“僵尸”版块。

8.网安督查不到位。区委网信办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不强。对信息系统存在漏洞的单位虽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但没有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把“做了”当成“做到了”。对不按规定上交网络安全年度工作总结或抄袭前一年度总结的现象,区委网信办“视而不见”,网络安全检查督促工作未能发挥丝毫作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区委网信办对去年接受网络安全检查的5家单位进行了再次检查,重点对去年的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一些信息系统的漏洞,要求相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强化网络安全防护。由于财政紧缩、经费制约等问题,这些单位的整改工作没有达到整改预期的效果,相关部门正在向财政部门申请额外资金支持以解决经费问题;二是2月6日对相关部门已上报的网络安全年度工作总结进行检查,对雷同、抄袭的部门责令整改。2月16日,相关部门已将2023年度网络安全工作情况完善修改。今后将严格落实《株洲市荷塘区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株荷网发〔2019〕2号)文件要求,督促相关单位每年的11月30日之前向区委网信办报告当年网络安全工作情况,如再发现年度工作总结或抄袭前一年度总结的现象,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9.党管网络的意识薄弱。区委网信办在人员安排上不合理,将网络舆情引导、处置、信息报送和网络安全工作安排给了一个临聘人员,与打造过硬的网信铁军的要求相违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月5日已调整区委网信办分工方案,对办公室职能、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工作进行梳理和完善,区委网信办主任刘梦宸负责网络安全防护、网络舆情处置、网络综合治理等工作,区委网信办工作人员刘少平协助做好网络舆情监控与处置、网络舆论引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工作,进一步推动网信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二)聚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自我认识不到位。有的干部职工认为所在部门是一个清水“衙门”,没有什么廉政风险,有的人简单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单位经费多与少,开支的大与小相挂钩。二是廉政谈话未全覆盖且无谈话记录。三个单位均没有按照每人每年二次以上廉政谈话的制度规定,进行“一对一”全覆盖的廉政谈话。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和防控措施缺失。三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均无风险点分解和防控措施。三个单位中的少数干部职工对本单位的风险点、“三重一大”和派驻纪检组长不清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对全体干部开展至少2次廉政谈话,2024年4-6月,区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对全体干部开展10次以上廉政谈话,2024年2-7月,区文联主席对文联干部开展2次廉政谈话,2024年3月13日至14日,区委网信办主要负责人对全体干部分别开展了廉政谈话。2024年1月、5月支部会议积极开展廉政学习和警示教育;二是每年年初系统分析查找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2月份区文联工作会议、5月份区委宣传部部务会、5月份区委网信工作部署会,分别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进行了全面盘查,并制定防范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2.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三个单位很少主动对接邀请区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参加相关会议,接受纪检的再监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起,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和区文联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会议时,主动邀请区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参加相关会议。2024年3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邀请区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参加相关会议,接受纪检的再监督。2024年4月3日,召开党支部4月份主题党日学习,主动邀请区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参加,并请其组织领学《中国共产党株洲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3.制度更新不及时,执行不到位。2023年区委宣传部仍沿用2004年出台的《宣传部经费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导致记账制度、备用金制度、报账制度等相关规定均与现行政策规定不符。区委宣传部未按部务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部务会。区委网信办制定的《考勤制度》中丧假的规定与现行国家规定不符。区文联、区委网信办部分干部职工请销假未严格依照区里请销假审批制度执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确保财务工作符合最新要求,区委宣传部向区财政局各相关部门请教、学习,今后将根据区财政局制定的《荷塘区财政制度汇编》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区委宣传部认真落实部务会工作制度,2024年以来,每月定期召开部务会;三是区委网信办已于2024年2月5日将《考勤制度》中丧假3至5天修改为1至3天,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四是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和区文联已于2024年2月5日组织学习了区委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要求工作人员按照通知要求,遵循“区委统筹、分层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并统一使用新修订的审批单,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责任领导:李俊伟、阳源良、刘梦宸、唐杜;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文联;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重复编号、表述不当、穿越等低级错误普遍存在。2020年度《宣传部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有两个第二点、两个第三点;《荷塘区关于专项清理问题日历台历工作总结》中出现了“为确保有害出版物在,按照相关要求……”的不当表述;区委宣传部向上级汇报的重要资料中出现了时间穿越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宣传部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反思,严格把关,杜绝此类错误的发生。二是建立完善的文件审查制度。由工作人员对文件进行初审,再由分管领导进行复审,确保文件不犯低级错误。

5.深入基层不够,调研报告质量不高。区文联下沉到各个协会调研与文艺家面对面交流和倾听诉求反映意见少,存在一定的“机关化”现象。区委宣传部4年间仅提交了5篇调研报告,其中有两篇存在格式错误和抄袭行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区文联不定期到各文艺家协会交流走访,收集文艺家面临的问题,积极协助解决,对于无法解决的诸如资金之类的问题,与文艺家协会积极沟通,得到理解。3月20日,区文联陪同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宇晨到区文联系统开展走访调研,与区美术家协会、区书法家协会、区洪涛工业版画艺术中心分别座谈,了解协会发展现状及工作思路,帮助协会谋划发展策略,协调资源解决实际难题,提升文艺创作环境,促进文化艺术交流与传承;二是与其他兄弟单位、企业发挥联动作用,2024年春节前夕组织开展“强基工程”—文艺助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行动暨春联艺术“百千万”光大工程文艺惠民活动10场,其中2月1日走进株洲宜安精密制造有限公司,2月5日走进株洲市人民医院,2场活动发挥了文艺的联动效应,加强了文联与企业的沟通协作。3月31日,组织区作家协会赴田汉故里与长沙县作家协会开展交流采风活动,并在田汉诗社举办了作协创作基地挂牌仪式,为促进两地文学资源共享与经验交流搭建平台,深化了两地文化合作与友谊。5月21日,区文联主席随同市文联到醴陵市参加学习取经;三是区委宣传部将已提交的调研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要求每条线每年提交1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报分管区领导严格把关。四是反思抄袭行为,对于此类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通报。

6.收发文登记、文件传阅、会议记录不规范。三个单位在收发文和传阅过程中均存在“预留文号,一号多文、超前收文、重复传阅、延时传阅、未传阅”等现象。区委宣传部将行政会议与党务会议混淆记录在同一个本子上。区文联历年行政会议记录与业务培训等内容均记录在同一个会议记录本上,且2023年没有召开一次行政会议安排部署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月5日,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文联组织学习内部管理制度中的《公文处理规定》,对收发文流程、传阅等规定进行再次强调,进一步规范收发文行为;二是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文联已按要求准备好了专项的会议记录本,按照会议时间、地点、名称的规范格式分门别类记录行政会议记录、业务培训等。三是区文联通过线上进行行政工作安排部署。区文联仅2名工作人员,2-4月工作人员刘天文被抽调参加区委第三轮巡察,6—10月区文联主席唐杜被抽调先后参加创文工作、合泰自建房整治工作,针对区文联的日常工作,2名工作人员基本通过微信线上交流的方式进行。

7.基层宣传阵地作用发挥流于形式。一是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作用发挥不明显。区委宣传部没有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工作人员不知道具体工作职责。计划与实际活动“两张皮”,每月计划与实际开展活动不一致,甚至存在活动作假的情况。二是农家书屋作用发挥不充分。农家书屋书籍长期闲置,少有人借阅,使用率不高,有的农家书屋建成以后,仅有1、2个人的借阅记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区委宣传部于2024年1月8日邀请市委宣传部文明三科科长杨昆对全区所有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干开展专题培训,再次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定期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督查,要求实事求是按计划开展活动,不能为了应付而开展活动,杜绝“两张皮”现象;三是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我区多次对农家书屋开展自查自纠行动,通过鼓励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教育活动,提高农家书屋的使用率,进一步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的建设。

8.对爱心贡享超市监管有欠缺,入驻商家重数量轻质量。一方面爱心贡享超市提供的物品种类不够丰富,多为抵用券、优惠券等,实物兑换种类偏少,对志愿者吸引力不强。另一方面区委宣传部对入驻爱心贡享超市的商家和商家提供的商品及服务没有进行资质和质量把关,甚至出现了借平台营销的现象。173家爱心商户仅有30家签订了入驻爱心贡享超市协议,其中17家未附证照手续。同时区委宣传部还为第三方平台提供了39份已签字盖章的空白入驻协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大力链接爱心资源,不断丰富爱心贡享超市产品种类;二是核对所有爱心商家有关协议,对遗失资料立即补办存档,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做好具体的对接,如:收集资质证书、协商上架的内容,签订协议等工作。三是加强监管,对入驻商家提供的商品及服务严格进行资质和质量把关,杜绝出现借平台进行营销的现象。

9.对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扫黄打非”工作的监管不够有力。区委宣传部对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回执单未进行核实便按合同支付了电影放映费用,监管不到位。2022年区委宣传部共支付288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费用,其中7场放映回执单未签章,2场未写放映片名。“扫黄打非”监管工作有缺位。荷塘小学、红旗路小学附近文具店仍然有被查处的“原神”中性笔售卖,“扫黄打非”工作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2022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回执单进行再次核查和查漏补缺;二是完善财务审核程序,由专干先审核合同,再由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把关,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三是区委宣传部于2月26日-28日、4月9日-10日、7月4日对荷塘小学、红旗路小学及辖区内其他校园周边开展走访、清查,做到了立查立改、执法与宣教相结合。日后,我们将继续结合各项工作同步开展清查,力争无反弹。

10.区文联对各艺术家协会管理不到位。一是对下属艺术家协会指导监督不足。区文联现有的9个艺术家协会中有戏剧家协会和曲艺家协会未经民政局注册,属于非法组织,区文联没有督促协会及时办理注册审批,监督履职缺位。二是对下属协会的会员信息监管不到位。区文联未全面掌握下属协会的会员信息,如诗词楹联协会仅报送了2019年换届时的会员信息,之后新进会员信息没有报送区文联备案。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定期跟进各协会的运营状况及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活动开展以及相关行政手续的办理情况,与戏剧家协会和曲艺家协会沟通,强调其依法注册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指导这两个协会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向民政局提交正式的注册申请,确保协会合法化运作;二是责令诗词楹联协会及其他存在类似问题的协会立即补充报送自换届时至今的所有新进会员信息,并进行备案存档。加强对下属协会的会员信息管理,明确报送要求和流程,建立会员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定期收集和审核会员信息。要求区级各文艺家协会需按要求收集新进会员个人信息,并同步报送区文联备案。加强与下属协会的沟通协作,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会员变动情况。6月10日至7月15日,组织开展荷塘区各文艺家协会会员信息登记工作,摸清底数,对会员个人信息进行补充更新。要求区级各文艺家协会需按要求收集新进会员个人信息,并同步报送区文联备案。

11.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一是违反政采规定采购物品。2020至2022年三个单位部分办公用品和服务未进政采云平台采购;二是违反财务制度支付费用。2023年区委宣传部两次向单位报账员的个人账户转账共8000元,备注为专家授课费,但未附报账员向专家转账记录及相关凭证。三是违反合同约定超进度付款。2021年4月,区委宣传部与第三方签订的“云上荷塘”平台展示项目,约定宣传期为6个月,金额3万元。区委宣传部未经集体研究,提前3个月支付了全部款项。四是违反工会规定发放慰问金。2022年10月,区委网信办违规发放职工家属住院慰问金1000元。五是违规擅自分配资金。2022年7-8月,区委网信办未按规定进行联审会签并报区主要领导审批,擅自对联点的汽车城社区、龙洲村、徐家塘村三个单位拨付工作经费3万元、2万元、2万元,且均未附二次分配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财经纪律,组织学习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合规采购的认识和执行能力。将所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办公用品和服务纳入政采云平台集中采购,确保今后采购行为依法合规透明,组织再次学习《关于印发<株洲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株财发[2018]5号)等相关政府采购规章制度,进一步了解掌握政采云平台的操作规范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确保每位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都能全面掌握合规采购的知识与技能;二是2笔专家授课费分别是:1.3月21日举办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3年第三次集中学习”,授课老师为原湖南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研究员周发源,授课费为4000元。2.4月14日举办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3年第五次集中学习”,授课老师为鲁家村党委书记、安吉乡村振兴产业促进会会长朱仁斌,授课费为4000元。均以现金的形式向授课老师支付(有相关证明人),因授课老师赶车未能完成领取签字。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和执行,规范支付凭证资料的收集和管理;三是针对第三方签订的“云上荷塘”平台展示项目未经集体研究提前支付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杜绝下次此类事件的发生;四是区委网信办干部已于2024年2月2日退还母亲住院慰问金1000元,区委网信办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湖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五是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1日,区委网信办擅自对联点的汽车城社区、龙洲村、徐家塘村三个单位拨付工作经费3万元、2万元、2万元,但因现有关领导有调整,且相关工作经费已拨付到账,故未能补齐相关审批流程资料。2024年3月11日,区委网信办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财务制度,要求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强化业务学习,提高财务工作能力,尤其二次分配资金需进行联审会签并报区主要领导审批,做到严格落实财务支付流程,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21至2023年区委宣传部3次购买金额共计为2920元的办公桌椅,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区委宣传部对该三笔采购均纳入固定资产清单,进行固定资产管理,今后会按照最严格的要求,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13.违规支付劳务报酬。2019年1月至2023年9月期间,区委宣传部以工资表的形式违规支付楼内保洁员劳务费共1.72万元,用于打扫会议室及部分领导办公室。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区委宣传部已于2023年11月,在巡察组提出后,正式取消保洁服务。今后将不断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确保同类问题绝不再犯。

(三)聚焦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方面

1.协会党建工作缺失。区文联没有组织协会党员开展党建活动。各个文艺家协会中有不少党组织关系各有归属的党员,但未能组织党员开展与协会工作相融合的党建活动,未能把协会党员的向心力凝聚在一起。协会章程缺少党建工作内容,没有及时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引导艺术家协会把党建工作写进协会章程。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下属协会中的党员进行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党组织归属情况。加强与各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协商开展与协会工作相融合的党建活动,凝聚党员向心力,6月10日至7月15日,区文联组织对下属各协会会员的政治面貌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记录每位党员的基本信息,为后续工作打下基础;二是督促修订协会章程,明确将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建工作内容写入章程,确保党建工作与协会工作相互促进。加强对协会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协会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目前,区作家协会已通过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区沙画艺术协会已通过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将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其协会章程。后续其他协会也将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把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协会章程。

2.民主集中制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支部推荐“七一”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人选时,未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和集中讨论决定。二是支部推选区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时,没有支委酝酿记录。三是推选区直机关党代表会议的优秀党员代表时,支部书记先提出推荐人员,没有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党员和支委成员学习党的规章制度和程序要求,提高大家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合序合规开展,严格遵守“一把手末位表态”原则,在今后类似推选活动中,支部书记应最后发表意见,避免先入为主影响其他党员的独立判断。

3.支委选举程序不严谨。一是支部2020年补选支委委员,党员大会主持词“宣布选举结果”直接印制当选委员的名字,有内定人选的嫌疑。二是支委会第一次会议主持词、支部书记选票汇总表的监票人与会议记录中记载的监票人不一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立即整改选举程序。在下次选举时,学习相关制度,严格审核会议资料,确保程序合法、合规,资料严谨。在2024年2月28日,补选支委委员的党员大会上,严格遵照党内选举办法执行相关选举程序;二是对于监票人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在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根源主要在于会议记录人员在登记党支部工作纪实本时,由于工作滞后性和记录过程中的疏忽,将监票人记录为刘晶晶,第一次支委会实际监票人为刘天文。今后加强党内选举规范化管理,制定严谨的选举流程,强化会议记录、选票汇总表等重要材料的把关,确保选举全过程公正公平,提升党员对组织的信任度。

4.发展党员不严肃。一是存在发展预备党员阶段,《入党志愿书》无上级党委谈话记录和审批意见,党员档案中也无预备党员请示和上级党委批复。二是在不符合预备党员发展程序的情况下,支部又于一年后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转正问题,同样《入党志愿书》无上级党委审批意见。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立即与区直机关工委党组织对接,按要求进行整改。加强党支部内部组织建设与业务培训,全面梳理和规范党员发展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的程序和要求,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5.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一是不严肃。非党人员在2022年“双述双评”会议上对支部班子、支部书记进行民主测评。二是走过场。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未覆盖全体党员。三是少辣味。组织生活会批评意见中出现“工作之余也要注意身体,按时吃饭”等意见,批评不够红脸出汗,缺少辣味。四是为应付。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上年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完全雷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未“一对一”全覆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活动纪律,确保今后的“双述双评”会议仅由党员参与支部班子及书记的民主测评环节,2024年1月23日“双述双评”会议,支部按此要求组织开展;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结合学查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今后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会前加强沟通交流,提高批评意见的质量,会中强化主持人引导作用,对偏离主题或过于轻描淡写的批评及时纠偏,确保组织生活会有深度、有力度;四是加强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与监督,确保每年度都有新的进展和成效,避免简单复制粘贴。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确保“一对一”全覆盖,深入了解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加强组织生活会的策划与组织,确保会议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党内制度落实不力。一是主题党日活动经常不能按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党课质量不高、形式单一、流于形式。二是2023年“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的“每名党员每年至少上一次微党课”要求落实不到位。三是支委未就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内容进行充分讨论,支委商议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制定学习计划,确保主题党日学习按时定期举办。提升党课内容的针对性与时效性,紧密结合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当前工作重点,丰富课程内涵,提高党员学习兴趣。探索多元化的活动形式,如实地参观、志愿服务等,让党员在实践中深化理解和感悟;二是为加强微党课的组织和宣传,提高党员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2024年度依次安排了阳源良、刘晶晶、张宇晨、唐杜、李俊伟、吴晶婕等同志每月主题党日上微党课;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支委成员提前熟悉并准备活动方案,积极参与讨论,通过记录会议纪要等方式,确保支委会议讨论不走过场。

(四)聚焦上轮巡视、巡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整改工作成效不显著。一是没有长效常态抓整改。上一轮省委意识形态专项巡视和区委巡察情况反馈后,区委宣传部党支部召开了整改会议,制定了整改方案,但整改只是做了阶段性工作,没有做到常态化,整改中途也未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整改效果不佳。二是没有层层传导压力。虽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人,但由于人员的变动,整改工作没有连续性,没有层层传导压力,没有形成整改合力。三是整改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制定的整改措施不具体,普遍存在以“要求”和“强调”作为整改措施,针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具体整改行动较少,多是以会议、文件落实,没有具体的事例和效果,有些措施未实施,存在形式主义,比如上一轮巡察中指出的“发文不规范、资料管理不到位”等许多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常态化;二是加强人员培训,确保整改工作的连续性和整改合力的形成;三是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避免形式主义,注重实际效果。

三、巩固整改成果

区委此次巡察是对区委宣传部党支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值得我们深刻反思。通过六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与区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压实整改工作,以最大的努力巩固好此次巡察整改的成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区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四个聚焦”要求,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指导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务实创新,切实增强整改实效。坚决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务实担当、奋发有为的“精气神”,紧紧围绕区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任务安排,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和工作思路,抓好自查自纠,对产生的问题,做到责任不落实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问题不见底绝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绝不放过,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此次巡察整改是一次加强党性锤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我们必将巡察整改与作风建设紧密结合,通过抓实抓牢巡察整改反馈问题的解决,确保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为高质量推进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中共株洲市荷塘区委宣传部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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