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法庭审判庭庭审系统招标公告
金洲法庭审判庭庭审系统招标公告
宁乡县金洲法庭审判庭庭审系统项目采购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宁乡县人民法院的宁乡县金洲法庭审判庭庭审系统(政府采购编号:NXCG-JZ-********0538,委托代理编号:HNHGCG-2016-216)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县金洲法庭审判庭庭审系统项目采购。
2、采购编号:NXCG-JZ-********053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预算(元) |
﹨ | 宁乡县金洲法庭审判庭庭审系统项目采购 | 1 | 4000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 | 庭审系统硬件及软件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详见附件1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无 | 无 | 无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⑴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⑵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⑴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⑵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⑶附件1所投产品品牌及型号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6年11月8日14时至2016年11月11日14时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乡县人民法院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
联系 人:伍振华 电话:137*****98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联系 人:王 平 电话∕传真:****-********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说明
1、宁乡县金洲法庭审判庭庭审系统项目采购。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货物的制造、包装、保险、运输、安装、验收、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二、整体系统功能要求
本项目通过配备庭审控制设备和相关的周边设备,进一步提高法庭设备的集中控制,实现法庭现场画面与电子证据画面的合成和处理;通过高清编码(图像格式达到1080P)设备实现现场声音、画面和多媒体信息的采集、录制和后台存储;通过庭审控制软件在计算机上实现设备的统一控制,实现庭审记录和现场图像的同步处理;通过数字庭审主机实现远程音视频交互实现远程庭审;要能够通过以后新建“管理指挥中心”系统实现本项目所有法庭设备的远端集中控制及与湖南法院系统现在使用的“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互联,统一管理庭审多媒体资源,并实现庭审信息(包括音视频资源、证据信息和庭审笔录)的直播和点播。
系统采用B/S网络架构,利用法院专网进行基于IE的庭审资源管理平台功能调用,可通过网络点播、直播让庭外专用网络用户也能观看相关证据信息,证据信息包括电子证物、实物、视音频资料等,证物资料可由相应权限用户添加,由工作人员通过终端进行切换浏览。
本系统采购项目所列功能和要求,在软件及设备使用上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功能障碍。
1、庭审音视频采集
1)通过高清摄像机(1080P)采集庭审现场视频信息,通过部署多台摄像机与发言系统,全方位、多角度、多方式的采集庭审实况信息,并可通过书记员庭审笔录控制系统与远程进行摄像机控制,采集的庭审画面必须是全面的、完整的、清晰等,能分辨出人物面容、表情变化等;
2)通过多支麦克风采集每个参与审理人员的发言信息,采集的庭审声音信息必须是全面的、完整的、清晰的;
3)采集的庭审信息能完整的展现整个庭审过程;要求在采集过程中能实现通过发言定位自动将发言人画面输出至画面展示系统上并自动在分割画面大画面中显示,实现语音激励功能;
4)激励灵敏度可调及席位优先级多级可调:语音激励触发灵敏度多级可调,满足不同法庭多席位的要求;激励触发时间和激励结束延时精确到0.1秒,通过灵活设置可适应不同区县的需求;优先级高的话筒可直接强制切换对应视频画面为主画面,保证发言人的优先;
5)语音激励自动跟踪:发言者通过语音可自动调用高速摄像设备转向发言人,转动及时快速;可以设置最少10个跟踪点采集不同位置的自动跟踪图像。
2、庭审证据信息采集
1)采集庭审案件的相关证据信息,包括: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要求通过DVD播放机、实物展台等实现齐全的举证示证功能,以清晰的视频、音频展示实物、文件、光盘、电子文档等各种类型的证据,并能够通过书记员控制软件或触控屏将画面切换至庭审现场的画面展示系统上;
2)要求数字庭审主机具有远程音视频证据展示功能,系统能够采集远程庭审音视频证据。
3、多媒体证据展示
1)支持电子材料举证、电脑举证功能;举证的内容在法官的认可下可以在庭内显示设备上同步输出,同时自动采集成数字音视频数据,与庭审数据同步保存;
2)多种证据的切换显示均采用一键式操作,并与书记员笔录在同一界面上。
3)要求系统具备视频多画面合成输出能力与音频混音能力;
4)通过现场配置的大屏幕液晶电视机能同时输出单独画面或输出合成画面,合成画面和单路画面要求分辨率不低于1080P;
5)能将声音输出至音响设备和音箱,实现现场播放;
6)系统具备庭审信息字幕叠加功能,实现片头信息介绍等功能,能够直接通过视频图像了解案件的情况。
4、庭审音视频控制与集中控制
1)庭审控制采用计算机界面方式或触摸屏界面方式,控制界面直观明了,简单易用;
2)要求单台庭审主机设备可支持输出多种画面合成模式。可将庭审图像画面与电子证据同步进行复合,以保证庭审过程记录的完整性;
3)实现对法庭内的DVD、实物展台、电视机、摄像机等各类设备通过RS232/485/红外等方式进行集中控制,在庭审过程中控制人员只需“单击”一键即可满足开庭要求;
4)庭审现场录像采集编码存储格式采用H.264/AVC压缩算法,编码码流可调;
5)控制系统网络集成化:系统示证切换控制应集成化,音频、视频、VGA、红外、开关音量以及232/485通讯端口等应集中到一台庭审主机上,确保常用控制的集成化;所有控制功能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全部的集中控制;
6)数字庭审主机可通过IE浏览器进行远程控制、管理、参数配置(语音激励、采编播、画面分屏模式,参数即配置即生效);
7)可通过后台集中管理系统对庭审现场画面进行集中控制;
8)实现法庭控制远程接管功能,可以通过联网计算机接管法庭书记员的控制功能;系统操作力求简单,尽量减少手工干预;系统界面要求简洁、直观。
9)能够对法官所在庭审现场画面和远程庭审、质证、提讯等审判活动画面的显示和输出进行管理;可根据需要在法庭内、外各类显示设备显示;并能传送到图像处理中心,为庭审直播、点播、远程观摩等应用提供服务。
5、庭审笔录及庭审控制
1)支持笔录模板导入的功能,能够根据案件类型的不同可以预先设置不同的Word笔录模板,方便书记员的录入,提高效率;
2)支持键盘和亚伟速录机两种方式录入,并能够支持亚伟速录的多种功能,包括同音字、词替换等功能;可实现笔录的定时自动保存,确保书记员庭审笔录有效记录;
3)实现书记员在电脑录入庭审笔录文本信息时,笔录与音视频图像同步同屏显示的功能;
4)系统能够将庭审音视频和庭审笔录进行同步采集,根据发言系统判断每个出庭人员的发言起止并进行时间标记(打点),可进行手动时间标记,也可对遗漏的文字进行标记,根据笔录可快速的找到相应的音视频记录信息,能够根据需要由书记员手工对标记点内内容进行编辑;
5)书记员可在庭审结束后,根据录制的音视频信息同屏进行笔录校对,实现笔录与庭审音视频的双向定位,可对笔录进行补录或校正,校对后的庭审笔录可直接打印,同时校对后的笔录和音视频信息统一存储、保持时间同步;
6)支持笔录信息的自动保存功能,笔录信息能够在书记员电脑、服务器上同步保存;
7)书记员可同屏控制庭审现场设备的开关、现场电视机屏幕显示内容的切换等;
8)要求庭审笔录与庭审控制界面必须在同一可视界面内;
9)审判长可自主切换其对应显示器显示内容(远程画面、证据、书记员桌面);
10)语音播报,宣读法庭纪律;庭审阶段控制;
11)上述庭审过程记录,需提供简单方便的控制方式,以减轻书记员的工作量。
6、庭审信息数字化存储与刻录
1)具备庭审音视频信息的实时编码、直播和存储的能力;
2)具备对整个庭审过程的完整、实况存储,存储内容包括:庭审过程所产生的音视频信息、证据信息、现场各特写画面,全景画面,庭审笔录等;具有当庭存储与集中存储能力;
3)可设置各存储内容应以独立单路存储方式或复合画面存储方式,在庭审存储中可单独直接提取单独某一特定相关人庭审过程的完整音视频、笔录信息;
4)网络集中存储可以自动存储庭审进行中的音视频信息、电子证据信息、庭审笔录等各种自动生成的庭审资料,可支持大容量磁盘阵列(如IP-SAN,DAS)进行长时间庭审综合数据存储各种记录均有同步时间码,以便查找;
5)能够提供多种存储方式,支持本地硬盘临时存储和集中存储,并可根据需要刻录光盘,实现整体庭审过程的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整个庭审过程、证据展示过程等。能够对存储资源的管理、存储设备的状态进行监控。
7、流媒体平台直播点播应用
1)平台与庭审主机配合实现将庭审音视频信号和证据信号进行采集编码,并存储在流媒体服务器或磁盘阵列;
2)庭审过程中产生的庭审音视频信息能与数字法院系统、数字审委会系统和电子档案系统等相关业务系统共享、综合利用。
3)提供庭审高清视频直播与点播功能,便于领导关注、审管办考评、法官观摩;
4)提供庭审录像的点播回放功能,方便书记员校对笔录、合议庭回顾庭审进行合议、审委会讨论案件、监督案件审判质量等;
5)支持多级流媒体平台的级联,支持上级法院的流媒体平台调用,实现各级法院之间远程直播、点播,原则上全省法院流媒体平台选择与省法院一致的软件。
6)能够进行直播控制,灵活选择各路图像画面、证据展示画面或复合画面进行直播,并能任意选取合成画面中的子画面进行全屏显示,要求画质不低于D1;
7)直播、点播过程中可实现庭审影像与笔录的同步播放,视频与音频同步;
8)庭审直播结束后,音视频记录文件可立即提供点播,无需人工干预;
9)庭审直播点播支持双屏双流输出;
10)流媒体服务网络点播功能:系统支持流媒体转发服务功能,通过流媒体服务器进行庭审资料的网络点播,可实现多网络用户同时访问压力承载分担作用;
11)支持加密音视频流和标准音视频流直播、点播;如遇到突发事件,支持直播点播暂停或中断操作。
8、庭审资料管理
1)开庭前能够从院内全省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自动导入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由、案号、当事人姓名等;
2)庭审过程中产生的笔录等数据能够进入到全省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数字审委会系统、电子档案系统等相关系统中;音视频资料能够与全省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数字审委会系统、电子档案系统相关联;
3)庭审信息综合存档管理:可将审判案件的信息进行综合管理,从案件的名称、受理日期、受理法院、案由、审判法官等等进行综合管理。案件存储时可以以案件名称进行快速、准确、及时查询;案件资料通过数据库架构方式进行保存,通过专网,经授权用户可进行快速针对性查询(查询方式包括:日期、法庭、主审法官、书记员及案件模糊查询)提高法院工作效率;
4)庭审设备和排期管理:案件受理后,可对案件进行法庭的庭审排期,法庭以电子水牌卡片方式显示,可通过指示灯及文字显示法庭的等待庭审、正在庭审、无排期的多种状态,正在开庭的法庭信息能突出显示,并能直接观看庭审直播;庭审完毕案件自动与案件信息库挂接,可通过流媒体服务器进行点播;未开庭的信息可以查看主审法官、书记员及案件基本情况等基本信息;
5)庭审数据统计功能:对案件及庭审进行统计,用图形化方式明确给出统计结果,便于领导及时了解法院案件审理情况。
6)能够对庭审中产生的笔录信息、质证信息和音视频信息进行管理。案件基本信息和实体信息的文件格式、数据结构、数据代码、数据交换等能够满足《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技术规范》要求;
7)能够实现庭后的无人值守后台集中刻录,并能自动打印包含案号、案由、承办人、书记员、当事人等信息的盘面,提高刻录机的使用效率。
9、远程音视频应用和管理
利用数字法庭系统,结合远程庭审设备,实现各级法院之间、法院与看守所之间的远程庭审应用,在本地法庭可以清楚看到远端的画面,清晰听到远端的声音,并完全采集下来,同时把本端的画面和声音传给远端。
1)刑事案件的远程提讯。本法院作为提讯端:法官、书记员等诉讼参与人在本院,刑事被告人在下级法院或看守所;B、本法院作为被提讯端:刑事被告人在本院,法官、书记员等诉讼参与人在上级法院;
2)民事案件的远程开庭。本法院作为主动端:法官和书记员在本法院,当事人在其他法院;本法院作为被动端:当事人在本法院,法官和书记员在其他法院。
3)系统自身实现远程庭审功能无需额外增加视频终端等编解码设备,远程画面画质需达到D1及以上。
4)法官可自主切换不同地点远程庭审音视频;
5)支持同屏显示远端画面和本地画面。
10、异地庭审应用
利用数字法院系统、下级法院数字法庭系统和流媒体平台,实现异地开庭,并实时将异地庭审现场通过专线网络回传到主审法官所在法院流媒体服务器和磁盘阵列。
三、技术标准
1、庭审主机
为保证数字法庭建设工作和后期服务工作的有序性,庭审主机必须具有设备研发和生产单位明确标识,应做到高度集成化,具备矩阵调度、话筒混音、音频处理、语音激励控制、音视频编解码、集中控制、主机硬盘临时存储、状态监控等功能。
视频编码格式采用H.264/AVC,编码视频码率(500Kbps~8Mbps)和帧率(10帧~30帧)可根据需要调节,而且编码视频的色度、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可以根据现场情况调节。音频编码格式采用AAC,精度≥16bit,44.1kHz。
视频显示和采集分辨率不低于1080P,能够完全保存庭审现场所有摄像机图像和证据展示画面。
2、视频设备
(1)视频信息采集
标准型民事数字法庭可全面记录法庭内的实况,配备4台高清摄像机,分别拍摄法官席、原告席、被告席及法庭全景(其中一台摄像机兼顾证人席的拍摄),并具备HD-SDI接口、清晰度不低于1080P。
(2)证据展示支持
支持法庭实物证据、DVD光盘证据、电子证据的当庭展示及采集存储,并且支持对实物展台、DVD播放机、书记员电脑、证据展示电脑、原被告(公诉辩护)笔记本输出的证据信号进行切换,其中对输出的视频证据信号的要求如下:
①VGA信号的输出分辨率不低于1360×768;
②复合视频信号的输出分辨率不低于720P。
(3)图像现场显示
①法庭现场配备2块高清液晶电视机,分辨率为1080P。屏幕尺寸以能够满足最后一排旁听席的正常观看为准;
②法庭现场为法官席和双方当事人席配备桌面显示器,支持分辨率不低于1360×768,用于显示实时证据图像。
3.音频设备
(1)音频采集点
配备专业的电容话筒,支持语音激励功能。话筒数量应审判区域内各角色人员的发言需求,法官席每个席位1支、双方当事人每个席位1支、书记员席位1支、证人席位1支。
(2)证据音频支持
支持各类音频证据的输入、切换、处理和输出。音频证据信号输出的设备包括:DVD播放器、书记员电脑的音频、原被告(公诉辩护)电脑的音频。
(3)现场扩声
配备专业的音响扩声系统,包括功放和音箱,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法庭内形成均匀的声场,能够抑制声反馈,不产生回声、啸叫,声音清晰;
②满足国家标准GB50371-2006-《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中的会议类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4.网络系统
法庭内布线应满足法庭相关位置访问局域网、互联网要求,满足法庭内通信要求,满足庭审音频、高清视频信息采集和本地及远程应用要求。
(1)接口要求。在法官席、书记员席位设置局域网接口和互联网接口。在诉讼参加人席位设置或预留互联网接口和音视频接口。在主要审判配套用房内设置或预留局域网接口和互联网接口,并根据需要配置相关设备;
(2)冗余要求。布线时对各类线缆要进行冗余设计。在新建、扩建、改建法庭过程中,应为布线预埋管道、安置桥架、预留地槽和孔洞等。
四、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说明
1、项目清单及设备规格参数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
一、数字法庭管理设备及软件 | |||||
1 | 书记员庭审管理软件 | 1、 具备对笔录段落自动打点标记功能,使笔录段落自动与庭审录像保持时间同步。 2、 支持庭审即时通讯指导功能,庭审指导信息的提示方式应采用对话框模式,但不得影响正常笔录工作。 3、 支持当庭笔录打印及光盘刻录。 4、 笔录界面同步显示视频窗口直播预览,庭审结束后回放视频时可以对视频进行多种控制。 5、 具备庭审设备控制功能,实现画面分割模式/证据切换/摄像机控制等法庭各种设备的全面控制。 6、 必须具备一键开庭、一键闭庭的快捷功能按键。 7、 具备直播控制功能,快速实现允许/禁止直播的切换。 8、 具备检测庭审主机状态功能,如果庭审主机未开机,可控制主机启动,进入庭审状态。 9、 具备控制发言定位功能根据需要启用或屏蔽的功能。 10、 笔录、视频界面、设备控制等功能必须基于同一界面,避免书记员切面切换影响工作效率。 11、 提供软件著作权同时提供本软件第三方权威测试报告并加盖厂家公章,与法庭庭审主机为同一品牌。 | 套 | 1 | |
2 | 法官客户端软件 | 1、与庭审软件配套使用; 2、法官实时观看笔录,对笔录进行打点标错; 3、实时和书记员庭审软件进行通讯。 4、在本省中院及以上法院有法官客服端应用案例。 5、其他与庭审相关的功能实现。 | 套 | 1 | |
二、数字法庭庭审硬件设备 | |||||
1 | 高清庭审主机 | 1、纯嵌入一体式内置存储架构,确保系统稳定可靠,录制、直播、点播、导播、管理、存储、视音频编码等功能必须集成在一台主机内,而不需配合编码盒使用,不接受服务器、PC、硬盘录像机架构设备。(需提供主机内部构造实物图片); 2、不少于5路3G-SDI全高清输入,每一路3G-SDI接口必须支持1080p60的摄像机信号接入;不少于2路HDMI高清信号接入;不少于1路S-VIDEO视频输入,不少于1路VGA视频输入,不少于1路CVBS标清视频输入,不少于1路YPbPr高清视频输入; 3、HDMI/VGA/3G-SDI全高清信号输入最高支持1080p60/1080p50; 4、不少于3路HDMI全高清1080p60信号输出,HDMI接口能够独立输出音频,该接口可以直接将直播画面输出到大屏、非编等设备中,无延迟、非网络接口,分辨率可任意设置,最大支持1920*1080/60; 5、通过语音激励功能,自动将对准发言人的摄像机画面切换到画面分割模式中的主画面窗口。 6、直播、录制、环出画面的视频画面在切换过程中支持无缝切换,无蓝屏、停顿及无闪烁等现象; 7、具备硬件高清视频图像合成器,可提供1/2/4/6/8等多种合成画面格式,合成画面分辨率达到1080P; 8、组合画面可支持3G-SDI、HDMI、YPbPr、CVBS、S-VIDEO、VGA等视频信号的混合叠加功能; 9、主机支持不少于2路音频mic和1路线路接入,同时支持外接专业高性能音频处理器。外接音频处理器支持最少10路MIC输入,支持幻象供电,支持最少6路音频线路输出接口。输入输出可根据需要进行任意调整; 10、支持网络集中存储模式,庭审实况数据网络传输到法院后台服务器进行统一存储、直播; 11、具备2路高清解码能力,支持远程提审、远程作证功能; 12、设备应具备安全电压保护功能,设备工作输入电压应≤24V(满足潮湿环境下人体安全使用需求); 13、具备RS-232/ RS-485端口,端口数不少于4路; 14、具备不少于1路10/100/1000M自适应网络接口,网络协议:TCP/UDP/IP/HTTP/RTSP/RTMP; 15、内置2TB硬盘; 16、庭审主机支持硬关机和软关机两种关机方式,硬关机即同时关闭主机系统及电源,软关机只关闭主机系统但不关闭主机电源让主机处于休眠状态,可配合庭审视频资源应用服务平台在资源服务器空闲时自动远程唤醒主机以实现FTP自动上传所录制的视频资源文件等功能; 17、必须具备网络开/关机功能,支持书记员客户端、后台资源管理系统主动唤醒,并与法庭电源系统联动; 18、主机需适应不同气候环境及不同静音条件的要求,平台需实现对主机CPU温度的检测、风扇转速调节控制; 19、内嵌专业导播平台软件,可实时监测庭审直播画面,并提供同屏的各路视频、证据信号实时预览。可接管法庭所有控制功能,提供庭审录制视频管理、字幕设置、证据设置、远程连接控制、系统在线升级等。 20、内置庭审管理系统,无需采用书记员应用系统软件,亦可通过网络采用浏览器以WEB页面方式对主机进行远程控制、庭审多画面预览、庭审模式切换、音视频编码设置、开庭录制、系统管理等功能; 21、嵌入式一体化结构,主机高度≤1.5U,提供庭审主机3C认证; | 台 | 1 | |
2 | 庭审专用特写摄像机 | 1、支持输出格式:1080p/25帧; 2、视频输出接口不少于HD-SDI/3G-SDI*1; 3、传感器类型1/2.7英寸CMOS,有效像素200万; 4、镜头焦距2.8-12mm,F1.4W-T1:1,光学变焦4倍; 5、电子快门1/25s~1/10000s; 6、信噪比≥55Db; 7、最低照度15Lx(50IRE,F1.8); 8、控制信号接口RS-422、RS-485接口,VISCA协议; 9、自动/手动控制支持自动/手动白平衡调节,自动/手动曝光调节(光圈、快门、增益),固定聚焦; 10、抗闪烁功能支持; 11、电源适配器DCl2V/2A; 12、摄像机应与庭审主机为同一品牌。 | 台 | 4 | |
3 | 庭审专用语音激励主机 | 1、采用专业级智能音频矩阵,非集成方式; 2、矩阵功能:输入多路信号并将其按用户设定比例进行混合,分配到多个输出通道中; 3、模拟音频输入/输出通道(MIC/LINE):不少于10路输入/6路输出,支持选择多种电平的音源输入,为电容式话筒提供48V的供电; 4、支持自动增益控制、回声消除、声反馈啸叫消除、自动噪声消除; 5、转换器类型24bit;采样率48K,频率响应20~20KHZ; 6、支持语音画面跟踪功能; 7、模/数动态范围(A-计权)114dB; 8、数/模动态范围(A-计权)114dB; 9、输入至输出动态范围96dB; 10、幻象电源(每输入)48V; 11、通道隔离度,1kHz100dB; 12、二进制(开关信号)输入/输出:8/8; 13、RS-232/RS-485控制端口; 14、以太网控制; 15、机架式设计,1U标准高度。 | 台 | 1 | |
4 | 话筒 | 1、高精度单指向性,数字ID识别技术; 2、具有优先权按键,控制发言功能; 3、频响:50-18KHz; 4、最大声压级:138dB(at1kHz≤1%T.H.D); 5、灵敏度:-42dB(0dB=1V/Paat1kHz); 6、指向性:超心型; 7、高度单指向性麦克风,并带有开启指示光环。 | 只 | 9 | |
5 | 落地立架式话筒 | 1、高精度单指向性,数字ID识别技术; 2、频响:50-18KHz; 3、最大声压级:138dB(at1kHz≤1%T.H.D); 4、灵敏度:-42dB(0dB=1V/Paat1kHz); 5、指向性:超心型; 6、高度单指向性麦克风,并带有开启指示光环; 7、三脚立体落地式支架,可调高低。 | 只 | 1 | |
6 | 电源控制器 | 1、标配,与数字庭审主机配套实现对庭审现场强电设备的统一供电; 2、≥8路继电器模块; 3、单路阻性负载最大电流≥5A; 4、基于ID切换设置网络身份代码,级联数≥4个。 | 台 | 1 | |
7 | 功放 | 输出功率(8Ω): ≥2*210W; | 台 | 1 | |
8 | 音箱 | 额定功率:≥60W | 只 | 4 | |
9 | 庭审专用物证展示台 | 摄像头:1/3专业图像传感器;总像素200 变焦:≥22光学变焦,≥10倍电子变焦; 输入/输出:VGA*2/VGA*2 AUDIO*2/AUDIO*1 VIDIO*1/ VIDIO*1 RS-232 USB; 清晰度: ≥800线 信躁比:≥48db 输出分辨率:1024*768; 照明系统:环框型收放式臂灯架LED灯;环框型臂灯与镜头相连; 数码功能:图象冻结、同屏对比、彩色黑白切换、等; 色度:(红、蓝)键面手动调节,自动白平衡; 防尘触摸感应按键控制面板,面板无机械按纽,延长使用寿命; 展台底座带固定装置,展台带内置遥控器,展台带镜头保护插槽; 制造商具有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OHSAS18001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视频展示台)、2014年湖南省电教推荐品牌 、2015年国家教育装备行业协会证书、通过中央电教馆2015年“数字校园综合解决方案”资质证书、通过“高清镜头”软件著作权 、视频展示台具有外观专利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 台 | 1 | |
10 | DVD | 支持播放DVD、超级VCD、VCD、CD等标准格式碟片,流畅解读MP3、CD-R/RW、柯达PictureCD。必须安装在书记员位置。 | 台 | 1 | |
11 | 书记员电脑 | 1、处理器:≥Intel? Core? I3-4160;主板:Intel H81及以上 2、内存:≥4G DDR3 1600Mhz; 3、硬盘:≥500G,SATA3.0接口,7200rpm; 4、光驱:DVD光驱; 5、显卡:集成显卡; 6、网卡:≥10/100/1000M以太网卡; 7、显示器:≥19宽屏LED,分辨率1440x900,数据接口VGA+DVI; 8、视频接口:VGA:; 9、扩展槽:≥1个PCI-E*16,≥2个PCI-E*1; 10、键盘:PS2防水抗菌键盘; 11、鼠标:USB光电抗菌鼠标; 11、系统:正版WIN7; 12、电源:节能电源不大于180W,可选280W或310W; 13、机箱:标准MATX立式机箱,顶置电源开关键,≤20L,可选机箱锁; 14、随机应用:可选配后IO安全盖板,保护键盘、鼠标等外设不被随意插拔; 可选配机箱报警开关,当机箱被打开时,发出高音报警音。自带电池,主机断电也可发出声音; 15、管理功能:出厂预装原厂同品牌远程管理软件,支持如下功能。能够实现USB端口的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更新操作系统;安全补丁及业务系统的安装或升级;能够实现远程关机、重启,提供高效的远程维护;能够配置网络带宽、流量;能够对软/硬件资产进行统计,监控软/硬件变更,并可报警; 16、应用要求:支持审判长管理软件、支持庭审笔录控制软件;审判长可自主切换其对应显示器显示内容(远程画面、证据、书记员桌面)。 制造商三年全保及上门,门到桌安装验机服务,原厂400/800售后电话,第2自然日上门服务。 原厂售后服务体系获得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原厂售后服务通过ISO20000和ISO27001体系认证;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认证。(以上证书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 台 | 1 | |
12 | 法官电脑 | 1、处理器:≥Intel? Core? I3-4160;主板:Intel H81及以上 2、内存:≥4G DDR3 1600Mhz; 3、硬盘:≥500G,SATA3.0接口,7200rpm; 4、光驱:DVD光驱; 5、显卡:集成显卡; 6、网卡:≥10/100/1000M以太网卡; 7、显示器:≥19宽屏LED,分辨率1440x900,数据接口VGA+DVI; 8、视频接口:VGA:; 9、扩展槽:≥1个PCI-E*16,≥2个PCI-E*1; 10、键盘:PS2防水抗菌键盘; 11、鼠标:USB光电抗菌鼠标; 11、系统:正版WIN7; 12、电源:节能电源不大于180W,可选280W或310W; 13、机箱:标准MATX立式机箱,顶置电源开关键,≤20L,可选机箱锁; 14、随机应用:可选配后IO安全盖板,保护键盘、鼠标等外设不被随意插拔; 可选配机箱报警开关,当机箱被打开时,发出高音报警音。自带电池,主机断电也可发出声音; 15、管理功能:出厂预装原厂同品牌远程管理软件,支持如下功能。能够实现USB端口的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更新操作系统;安全补丁及业务系统的安装或升级;能够实现远程关机、重启,提供高效的远程维护;能够配置网络带宽、流量;能够对软/硬件资产进行统计,监控软/硬件变更,并可报警; 16、应用要求:支持审判长管理软件、支持庭审笔录控制软件;审判长可自主切换其对应显示器显示内容(远程画面、证据、书记员桌面)。 制造商三年全保及上门,门到桌安装验机服务,原厂400/800售后电话,第2自然日上门服务。 原厂售后服务体系获得国家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原厂售后服务通过ISO20000和ISO27001体系认证;客户联络中心标准体系认证。(以上证书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 台 | 1 | |
13 | 液晶显示器 | 1、19英寸LED液晶; 2、分辨率WGA1440x900@60Hz; 3、响应时间5ms; 4、支架折叠屏幕90度翻转,全视角,要求支架垂直方向角度可调,液晶显示器下侧视觉角度(屏幕法线与下侧视线之间的夹角)等于90度。 | 台 | 4 | |
14 | 桌面显示VGA分配器 | 1、一组HDB-15输入,8组HDB-15输出; 2、≥300MHz频宽;传输最远65m; 3、分辨率:1920x1080@60Hz; 4、支持VGA、XGA、SVGA、UXGA、WUXGA及multisync。 | 个 | 1 | |
15 | 液晶电视机 | 品牌要求:TCL、海信、创维。 1、屏幕尺寸:55英寸 2、屏幕比例:16:9 3、屏幕物理分辨率:1920×1080 4、高清格式:1080p 5、背光性能:LED发光二极管 6、立体声:支持立体声 7、扬声器:内置 8、输入端口:HDMI接口,AV接口,DVI接口,VGA接口,分量视频接口,TV输入,USB接口,网口。 | 台 | 2 | |
16 | 设备机柜 | 1、类型:设备机柜; 2、标准:符合ANSI/EIARS-310-D、IEC297-2、DIN41491;PART1、DIN41494;PART7、GB/T3047.2-92标准;兼容ETSI标准; 3、门及门锁:采用1.0mm厚的冷轧钢板,设备箱门便于开关,门开启后不占空间,钢制防盗; 4、根据实际安装需要,提供足够尺寸和容量,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5、带多媒体控制面板。 | 套 | 1 | |
17 | UPS电源 | UPS电源2KV,后备2小时, UPS电源需采用纯在线式结构设计,需有极高的输入功率因数和极低的输入电流畸变率保证产品的绿色与环保性,极高的整机效率保证产品的节能性; 0.9输出功率因数,提供更强的带载能力; 智能DSP控制,实现完美的系统性能与保护功能; 输入过压、短路、过温等多重完善的保护功能; 独特的工业化设计,确保恶劣环境下安全运行; 可靠、过滤、稳定的正弦波输出; 所有电路板均需要采用三防工艺,适合工业环境; 关键部位冗余设计,可靠性更高; 产品通过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泰尔产品认证、,CE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TUV权威认证;提供以上制造商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提供制造商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函。 | 台 | 1 | |
18 | 庭审中控系统 | 1、科技法庭中控系统包含书记员快捷控制面板、强电控制器、系统中控等三部分。 2、专为庭审设计,按键具备庭审控制所需的相关印刷标识; 3、安装简单方便,画面切换迅速; 4、按键功能可自定义,只需简单配置即可使用; 5、按键功能丝印需采用活动面膜设计; 6、应配置底座,可放于桌面使用; 7、8路强电开关控制; 8、支持与集控系统主机或庭审主机系统通信,实现多种周边设备的程序化控制; 9、保障负载和主机安全可靠; 10、载入容量:单路阻性负载最大电流不小于10A; 具备输出分组功能; 11、2路双向RS232控制端口; 12、4个TTL电平I/O接口; 13、1个485控制接口。 14,书记员快捷控制面板可进行单一复合画面切换,可控制设备电源的开启和关闭. | 套 | 1 | |
19 | 交换机 | 品牌要求:H3C或华为。 24口企业级网管型以太网交换机,交换容量48Gpbs,支持协议 IEEE 802.3、IEEE 802.3u、IEEE 802.3ab、IEEE 802.3z、ANSI/IEEE 802.3 NWAY、IEEE 802.3x、IEEE 802.1p、IEEE 802.1q、IEEE 802.1x。 | 台 | 1 | |
20 | 辅材 | 网线、VGA线、视频线、电源线、控制线、音频线、接插件、铜地插(电源座、网口、音频座)、线槽、线管等(国标、市场主流优质品牌)。根据实际安装需要,提供足够材料,保证线路通畅、设备正常使用。(金洲法庭所有审判庭预埋) | 套 | 5 | |
22 | 磁盘阵列 | 1、品牌:投标产品应为国产存储产品,不接受OEM或联合品牌产品; 2、架构:采用统一存储架构,可同时支持NAS和SAN功能; 3、控制器:配置1个热插拔(Active \Active)控制器,每控制器≥2 个 2.5GHz 双核处理器,RAID 校验采用专用芯片处理,控制器缓存≥32GB; 4、RAID支持:RAID 0/1/3/5/6/10/30/50/60;支持热备盘和降级访问; 5、管理方式:FlexManager,Web,CUI,管理液晶面板(需提供实物照片); 6、盘位:≥16盘位; 7、硬盘:本次需配置硬盘容量2块200GB SSD企业级固态硬盘,10块3TB SATA 企业级硬盘; 8、扩展性:方便快捷,可后续扩展增加磁盘柜; 9、缓存镜像:两条物理全冗余全双工的镜像通道,实现两个控制器的Cache数据通过相互镜像实现备份; 10、数据管理功能:支持数据快照功能:快照数量≥1024张,最大支持快照数量≥4096张; 支持本地数据卷同步/异步镜像功能:卷复制数量≥64对,最大支持卷复制数量≥256对;支持自动精简配置技术; 11、NAS连接SAN接口:起配2×8Gb FC; 12、技术支持服务:提供三年硬件软件质保服务,免费更换部件, 24*7免费电话,网络和邮件支持服务。 | 套 | 1 |
2、其它要求:
1)采用投标的庭审设备及软件必须与宁乡县人民法院现有的数字法庭系统无缝对接,并共用其服务器,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投标前须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踏勘前须提供庭审主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书原件及庭审设备及软件制造商出具的与宁乡县人民法院现有的数字法庭系统无缝对接的承诺书原件交采购单位查验并留复印件,并由采购方出具现场踏勘证明书并装入标书内。
3)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在省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形式的驻外机构(并注明人员配置、联系方式和地址)。
五、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1)给出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系统施工计划、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及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等。
2)中标人须负责进行数字法庭信息系统的安装、调试及运行。安装工作包括运输装卸、安装、辅助材料等。
3)中标人在墙壁、地板、天花板等处进行施工时,应讲究科学、规范、美观,原则上不得破坏原审判法庭装饰,如须破坏的,需请示采购人同意并在施工完成后须归还原貌。
4)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5)安装过程中,中标人需甲方或第三方配合而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测试验收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及软件进行技术锁等功能限制设置,否则按验收不合格处理。
4、质量保证
1)成交人应对所提供的软件而产生的任何有关设计、制造专利及协议等负有法律责任。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叁年。成交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或做出其他服务承诺。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产品维护、维修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售后服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对服务措施、服务内容、服务保障等进行说明;服务需符合ITIL服务规范。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故障响应:
1)成交人须提供快速本地化现场支持,其他质保期内,成交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免费上门现场服务,否则招标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成交人承担。免费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如在前述6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用同样的品牌、规格或更高的部件更换到位,并确保正常运行。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培训
在系统施工及试运行期间,分别提供现场培训和集中培训,并给出详细的培训内容、课程安排、培训组织、培训费用等。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20天内送到所需地点安装调试好。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1)支付方式:湖南省宁乡县人民法院(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5%,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也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和法律纠纷)15个工作日内付清。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6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附件2-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2-2,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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