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产业集群招商代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空产业集群招商代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临空产业集群招商代理采购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100%
采 购 人:济南高新临空经济区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概况:临空产业集群项目包括中欧制造国际企业港、中德智汇中心、跨境电商广场、中德合作产业园、中德产业创新中心、综保区工业厂房、综保区保税物流仓库项目。
2.2项目地点:济南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
2.3竞争性磋商范围:临空产业集群项目存量资产的市场调研、产业策划定位(含前期)、产品设计建议、广告媒体对接、招商销售代理等服务。磋商范围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企业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商办类或产业园区类项目招商销售或租赁代理业绩;
3.3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供应商信息填报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日9:00-16:30(北京时间),将以下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发送至ggjnzbb@126.com邮箱(邮件命名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
(1)营业执照;
(2)符合本公告3.2条要求的业绩合同;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5)供应商信息一览表(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邮箱)。
备注:1)潜在供应商须按规定的方式及时间提交以上证明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清晰、逾期不提交,均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3)信息填报提交资料的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济南高新临空经济区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工、高工
电 话:0531-********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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