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一批透析液过滤器、医疗器械消毒液的询价公告
关于采购一批透析液过滤器、医疗器械消毒液的询价公告
一、基本信息
采购人:安顺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140号
采购项目名称:透析液过滤器、医疗器械消毒液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0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产品通用名称 | 基本要求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透析液过滤器 | 用于血液透析和血液透析过滤治疗中用作“热源过滤器”,需适配费森血液透析机4008-S | / | 20 | 支 |
2 | 医疗器械消毒液 | 能杀灭经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白色念珠菌和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1.含量要求:过氧乙酸 4%,过氧化氢26%;2.能溶解碳酸钙结晶,避免生物形成;3.易冲洗,不易残留,环保,100%生物降解;4.适用于血液透析机器和水处理设备消毒与灭菌) | 5L | 10 | 桶 |
备注:按单个产品报价,报价要求为一次性报价; |
三、供应商需提交如下资料:
1.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报价表模板”,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所采购产品对该类证件的要求提供);
4.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生产企业对供应商的产品授权书(若有);
7.产品彩页资料;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相关商务要求:
1、 结算依据:本次采购乙方按医院账户信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发票附随货同行清单。
2、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入库后三个月内支付乙方货款,乙方需在发货后15个日历天内提供发票及其随货同行清单用于相关货款结算,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3、交货地点:供应商免费送至指定地点;
五、资料提交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询价截止时间内按下列方式提交资料:
发送报价表及资质(盖章后扫描)(按第三条要求提交资料)到电子邮箱(**********[at]qq[dot]com);
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文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六、采购联系事项(咨询时间均为工作时间):
商务咨询联系人:设备科唐老师、吴老师:0851-********
重要提示:
逾期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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