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国寺中医医院西四口腔设备二次比选公告

护国寺中医医院西四口腔设备二次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护国寺中医医院西四口腔设备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西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1:22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3:30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文彪 刘可轩
项目联系电话 158*****705
采购单位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棉花胡同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侯老师 010-********
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文彪 刘可轩 158*****705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护国寺中医医院西四口腔设备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护国寺中医医院西四口腔设备

项目编号:GXC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文彪 刘可轩

项目联系电话:158*****7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棉花胡同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侯老师 0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文彪 刘可轩 158*****7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护国寺中医医院西四口腔设备(二次)

2.项目编号:GXCZ-C-*********

3.采购总预算金额:人民币30.856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0.8560万元

5.采购内容:光固化灯4台;抛光打磨机1台;种植机1台;超声洁牙机6台;洁牙机手柄20个;高压气手枪1台;AED除颤仪1台;牙科X射线机扫描仪终端 1台;超声骨组织手术设备1台;根管预备机2台;热熔牙胶充填机1台;根管长度测量仪1台;橡皮障打孔器6个;橡皮障夹钳3个;齿科真空成型机1台;石膏振荡器1台。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规范”。

6. 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需明确报名事宜);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比选文件金额:每套¥300.00,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长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

获取方式:携带上述资料,现场或线上获取。

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在上述“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注册成功。

现场领取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供应商单位开具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付款成功凭证截图;

如报名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自拟,但必须包括法人签字或人名章,单位公章,以及授权事项必须包含针对本项目报名事宜)、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付款成功凭证截图。

线上购买文件时请将上述报名资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gxzb028@126.com”电子邮箱后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向潜在供应商邮箱发送购买标书登记表,报名成功后发送比选文件电子版。

7. 接收标书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直门支行

账 号:110*****751060*****017030(本项目专属虚拟账号)

8.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下午13时00分至13时30分(北京时间)

9.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

10.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长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二层会议室。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3: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1. 其它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比选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标签: 口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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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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