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设备采购公告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设备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迎水分院临床业务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建设迎水分院中心供氧及呼叫系统,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迎水分院中心供氧及呼叫系统建设项目。
2.采购人: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
二、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预算:10万元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迎水分院中心供氧及呼叫系统建设项目。
产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制氧机 | 2立方米 | 1 | 套 | |
氧气输送管道系统 | 1 | 套 | ||
呼叫系统 | 1 | 套 | 含呼叫主机、呼叫分机 | |
其它辅助及安装材料 | 1 | 套 |
四、供应商公示方式
本项目在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院内、院外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可为生产商或销售商,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如为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为销售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通过院内、院外公告形式发布采购公告,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提交的材料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
②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③企业营业执照;
④设备资料(设备品牌必须为市场主流三种品牌);
⑤报价单。
所有投标资料需要加盖鲜章及胶装。
八、供应商提交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逾期递交资料视为无效竞选。
九、中选结果以电话通知为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中心街1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074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11月18 日
标签: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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