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怀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怀数政投资审字[2024]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昌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33m(约合103.88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水管线1530米,污水管线2050,给水管线1430米(红线至市政接口350m,红线内1080m),消防给水管线1250米,热力气管线1500米,其中,热水管线1116米,蒸汽管线384平方米,市政电力电缆 2700米,厂区电力电缆1300米,通信管线1400米换热站2处,污水处理站1处,10KV变配电室8处,标准化厂房4栋,冷库1栋,设备房1栋,配套科研综合楼1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8平方米。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完工。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采用标准图集的须对图集进行基本说明。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做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9 12:00至2024-11-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9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标专家“盲抽”;评审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单位名称:张家口昌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惠卿,联系方式:0313-******* ,邮箱:nscyjjq@sina.com。 (2)代理单位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人:王熙,联系方式:176*****040,邮箱:hxzb0313@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怀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股 电话:0313-******* 电子邮箱:ha.jsj@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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