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文化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廉洁文化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廉洁文化建设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FLHZ-F4001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宣传栏、景观小品、导视牌等。 二、询价成交原则 本次采购参照《政府采购办法》相关规定,必须有三家以上合格单位参与方为有效。评标采用最高综合评分中标原则。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企业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持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参与此项设计公司不得参与竞标。 (五)供应商应当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可以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报名文件截止前完成注册。 (六)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至今),通过军队采购网核查供应商违规处罚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谈判截止之日前推36个月),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签署的《不存在围标串标和虚假谈判承诺函》。 (八)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泰大厦11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3: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8:00 (三)投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四)提交方式:线下开标,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银行开户证明;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在投标公司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 7.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未纳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以及供应商暂停资格名单(附“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网上查询截图); 11.报价货物所需的运输费、保险费用、成本费、税费等一切其他费用应含入总报价。报价方漏报或不报,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含在已报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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