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缺村各组水泥路修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刘缺村各组水泥路修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城东镇刘缺村各组水泥路修筑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城东镇刘缺村各组水泥路修筑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东镇刘缺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海安县城东镇刘缺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建设资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东镇刘缺村民委员会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参考)
(3)招标范围:海安县城东镇刘缺村:16组至4组400米,14组至韩徐村100米;14组100米;11组100米;13组至于坝桥180米;13组110米;18组至19组420米;18组至晓星路500米;21组至晓星路360米;13组290米;刘缺花苑区域150米。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11月25日到2016年12月24日;工期:3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符合行业及国家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等级
道路施工
45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的要求和2015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对《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文件。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企业按诚信库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扫描件,并在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作为失信行为(不良行为)在全省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4) 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注:根据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6年11月8日到2016年11月21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网上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1日09: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采用全程电子化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招标为全程电子化招标,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6..其他事项:
本次评标方法为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东镇刘缺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杭丽华
联系人:王璐
电 话:138*****422
电 话:****-********
标签: 水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江苏博文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