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电工培训及考评设备
中级电工培训及考评设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中级电工培训及考评设备
项目编号:620*****94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姚一铭 159*****913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19 11:58 - 2024-11-28 20:00
采购单位:昌吉市技工学校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机电教学器材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机电教学器材; 采购人需求描述:具体配置,请看附件内容; 次要参数要求:型号:CFZN-I101; | 10件 | ******.00 | 无品牌 联想/lenovo 蒙牛/mengniu |
附件: 附件2:昌吉市技工学校中级电工培训、考评设备购置清单.xlsx
响应附件要求:设备必须通附件严丝合缝,不得随意更改、更换设备内容,作出详细报价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佃坝镇 佃坝镇二畦村光明巷24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付款方式 | 1、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 2、项目所有设备到货后并通过采购人使用部门验收,中标人按采购人通知时间出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5%作为第二笔进度款。 3、配合该项目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完成合同验收之日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尾款。 4、中标人凭以下资料办理支付手续,中标人逾期提供的,采购人可顺延款项支付时间。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付尾款时须提供) (4)中标人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6、因支付部门资金安排需调整支付方案时,中标人同意按采购人通知配合执行。 |
项目整体方案及售后培训要求 | 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包含但不限于供货方案、安装调试方案、时间进度计划等。 投标人所供设备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所有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货到采购人后,中标供应商即派出安装调试人员免费安装并调试,能确保设备在正常的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并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2、产品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投标人应提供合理可行的设备维护计划、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3、售后服务要求 (1)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后,产品质保期为1年。保修期内,中标供应商应对产品进行免费维护保养、维修或更换零配件。保修期满后,中标供应商必须继续支持维修,并按成本价标准收取维修及零配件费用。在整个产品运行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帮助采购人解决在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 (2)质保期内,如因质量问题而引起产品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对产品予以维修或更换,全部服务费和更换产品或零配件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如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产品原价赔偿处理。 (3)响应时间: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人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24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人须提供不低于成交货物质量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 (4)技术支持:中标供应商将向采购人提供优质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开通7*24小时内响应热线电话接受采购人的电话技术咨询。 4、培训要求 投标人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即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基本掌握运行操作、维修保养技术。采购人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提供操作培训及维护培训合计培训时长不少于16小时,培训人次按采购人要求。 |
设备交付和验收要求 | 1、设备交付 1.1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的所有硬件的安装协助和维护服务的全部内容,所有设备均须由投标人送货上门,由配套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安装调试,投标人有协助安装调试义务。若本项目采购的设备产品等方面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执行。 1.2 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合同要求。 1.3 拆箱后,投标人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中标人解决。 2、验收要求 2.1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要求。 2.2 设备应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3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购人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2.4 验收时如发现产品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提出索赔要求。 2.5 验收流程 (1)要求对全部设备、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2)拆箱后,应对其全部产品的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进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中标人解决。 (3)产品测试应首先单项进行,所有产品自检正常后,才能相互联接或并网测试。 (4)如商检或系统测试中发现产品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标书和合同要求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5)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 |
项目组织和人员要求 | 为使本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对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和稳定的管理组织机构。 在项目负责人员方面,必须包括一名专职负责的项目经理、一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多名技术人员。在接到采购人通知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处理问题或交流情况。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必须具体负责项目,投标人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必须征得监理方(如有)和采购人同意。 |
交货时间和地点、供货要求 | 1、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要求 设备为本次招标前原制造商制造的非淘汰类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设备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应附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 |
报价要求 | 投标人报价必须包括设备设计、制造、包装、送货、检测、验收、培训、质保期保障等一切支出,并包含关税等所有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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