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口水运行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贯培训的服务采购需求

关于港口水运行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贯培训的服务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编号:zfcg********** 

  一、服务内容

  协助我局开展全市港口水运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和安全应急知识培训,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由服务商安排授课老师,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安全工作指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指南》《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内容,通过线下或线上授课方式,协助我局对港口水运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和安全应急知识培训,并做好培训支持服务。

  (二)由服务商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考核内容,协助我局对参加培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的支持服务。

  (三)协助我局做好核发考核合格证明的支持服务。

  二、服务要求

  (一)项目培训和考核完成日期:2024年12月31日前。

  (二)授课老师需具备中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或相关安全培训师资。

  (三)培训不少于2个学时。

  (四)培训场地能容纳50人以上。

  (五)未经同意,服务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对有关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并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未公开的信息。

  三、资质要求

  (一)服务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属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二)服务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建立和遵守保密制度。涉及保密事项的,服务商应按保密工作要求执行。

  四、服务商投报内容

  本项目实行综合评分选定服务商,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万元,投报金额应为承担本次服务所有需求所需的总费用(含税)。

  五、服务商响应和资料提交方式

  服务商应当根据采购公告,在2024年11月21日17:30前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并报送本项目实施方案、资质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等,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送达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一楼101室,或者盖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tjghglk@jiangmen.gov.cn。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50-*******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生产 法律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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