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关海甸仓库B栋仓库加固修复及海秀活动室拆除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海口海关海甸仓库B栋仓库加固修复及海秀活动室拆除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一、采购条件
海口海关海甸仓库B栋仓库加固修复及海秀活动室拆除改造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海口海关海甸仓库B栋仓库加固修复及海秀活动室拆除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根据实际需求,对海甸B栋仓库进行加固修缮及防水施工,对海秀办公区活动室进行拆除,修建停车位及围墙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工期:自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四)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规范、合同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52元;
(六)质保期:自项目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六)详细施工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西路9号及海甸岛环岛路12号。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具备能承办本项目的有效合法证照(证照中营业范围、业务范围与本项目相关);
(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以上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供应商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打印生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八)截至报名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十)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十一)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部(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海口海关玉沙大院8号楼2楼207房);
(三)报名时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介绍报名人前来报名的单位介绍信(含报名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采购人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报名单位领取比选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7:00,地点为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部(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海口海关玉沙大院8号楼2楼207房);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一律拒收。
六、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口海关门户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
联系人:蒙先生、文女士;
监督单位:海口海关监察室;
举报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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