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医院血管内超声诊断仪项目院内采购公告重

来宾市人民医院血管内超声诊断仪项目院内采购公告重

项目概况

来宾市人民医院血管内超声诊断仪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4年11月26 日17点30分前(北京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报名后通过网络获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rync********-Yzb003

项目名称:血管内超声诊断仪

采购方式:院内谈判

预算金额:30万元

采购需求:血管内超声诊断仪一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来宾市人民医院总务科(1)办公室

(三)邮箱:zwk*******@163.com

(四)方式:自带U盘拷贝或邮箱发送,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

(五)申请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办人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等。

四、响应文件提交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到开标现场,逾期送达作无效处理。

五、开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本项目将在来宾市人民医院致远楼二楼评标室解密、开启。(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盘古大道东15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来宾市人民医院

地址:来宾市人民医院总务科(1)办公室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2-******* 邮箱:zwk*******@163.com

(二)来宾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地址:来宾市人民医院学员宿舍楼一楼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72-******* 邮箱:lbsrmyycgb@163.com

来宾市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血管内超声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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