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意向公告
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食堂劳务外包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食堂劳务外包 | 采购内容: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引进1家制度规范、组织健全、实体运行良好的餐饮保障公司,采取劳务外包模式 需满足的要求:由餐饮公司派出餐饮服务人员,负责食谱制定、每日主副食品采购计划编制及加工制作、餐厅服务和后厨管理等工作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和不良履约记录(包含:①企业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饮食安全事故或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上述三项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截图证明,并加盖公司公章)。(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四)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方,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活动,餐饮公司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及时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五)餐饮公司须为正规餐饮(管理、服务)企业,且餐饮经营必须是其主营项目(以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证。餐饮公司管理服务标准按照商务部SB/T*****-2012团餐管理服务规范执行。 | 280.00 | 2025年01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沈思宇
联系方式:156*****993
标签: 食堂劳务外包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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