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10辆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肇庆高新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4年10辆纯电动小型客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肇庆高新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4年10辆纯电动小型客车采购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经 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批准,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施招标活动,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2 项目编号:ZQJTJT(2024)-282
1.3 招标方式:自主招标
1.4 招标项目类型:货物
1. 招标内容和范围
1.1 本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 10辆纯电动小型客车(9座) 。
1.2 本项目交货期为 2024年12月10日前(含)。
1.3 本项目交货地点位于 广东省肇庆市高新区滨江路正隆作业区肇庆高新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或甲方其他指定地点 。
1.4 货物质量标准和主要性能指标如下:本项目采购货物为新能源纯电动中级营运客车(9座)10辆,车身长度5-5.5米,电池材料为磷酸铁锂,动力电池组总容量>=50kwh,车身颜色为白色;货物(车辆)为中国境内合法制造和可合法销售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检验标准和节能环保技术标准的产品,车辆必须为全新(包括所有辅件、专用工具等)、生产日期为2024年6月或之后,无刮伤、无碰撞、无水浸等导致车辆价值受损的情况,且符合入户登记上牌手续的法定要求。质量指标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应商(或厂家)确定遵照的货物(车辆)有关标准及技术规格参数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及本项目需求,具备相关合格证书和车辆相关证明文件。
2. 标段划分
3.1 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1 | 10辆纯电动小型客车采购 | 120 |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为汽车制造或汽车销售企业;
(3)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广东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 本次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 参加招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登记时间
从 2024 年 11 月 19日14:30时至 2024 年 11 月 23 日24:00时(北京时间)止。
5.2 获取方式
在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3 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5.4 联系人
投标人在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投标业务的联系人,在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自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址
上传到肇庆市交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6. 投标文件的开启
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2024 年 11 月 26日 15 时 00 分。地点: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矿业会议室。
7. 其他
8.1 登录
本项目通过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提供投标人注册、登记获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投标人须访问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
8.2 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8.2.1 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按相应标段进行登记,并按对标段分别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投标人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9.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0. 其他补充事宜
无
11. 特别提示:本招标项目为企业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范围。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肇庆高新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肇庆高新区滨江路正隆作业区肇庆高新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方式: 0758-*******
电子邮箱: zggqbus@163.com
肇庆高新区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单位章)
2024 年 11 月 19日
标签: 纯电动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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