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乐大厦项目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采购采购公告

关于华乐大厦项目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采购采购公告


广州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关于华乐大厦项目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采购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由于华乐大厦项目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将于12月16日到期,需进行重新询价采购。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在经营活动及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活动和违规行为。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意向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并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备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及《信用记录承诺函》可按我司提供的模板(见附件),也可自行提供,如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报价。如同时参加,则同时被视为无效报价。
6.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提供相关证明(①证书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提供响应人为其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连续2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7. 供应商应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shhxf.119.gov.cn/)登记备案(提供证明,加盖公章)
8. 我司会在相关企业信息查询网站查询各供应商的经营风险,若认为供应商存在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经营风险,我司可要求追加相关澄清或者说明,再根据提供的澄清或者说明判断选择。
9. 分支机构参与报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如未满足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24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7号一楼华乐大厦客户服务中心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3日 00: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7号一楼华乐大厦客户服务中心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本荣

联系电话:020-********133*****79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7号华乐大厦客户服务中心

采购方:广州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华乐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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