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宝策大厦裙房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2025年度宝策大厦裙房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5年度宝策大厦裙房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5年度宝策大厦裙房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天津市滨海新区机关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宝策大厦裙房办公楼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现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办公场地,唯一的产权经营单位是天津金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宝策大厦裙房共四层,一层、二层为审批大厅及审批窗口,三层、四层为办公区、会议区及餐饮区,租用面积为*****.64平方米,供应商需保证甲方所租赁区域具备完善的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中央空调、消防、电梯、职能化楼宇设施和配套设施,要求房屋建筑和设备设施完好。本项目租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29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滨海新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及《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搬迁至办公新址的请示》(津滨审批﹝2016﹞39号)领导批示、第76次区长办公会纪要、《滨海新区机构改革区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办公用房调整方案》,2016年区行政审批局租赁于家堡金融区03-14项目部分楼层作为办公和对外服务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采购对象为天津金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金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
联系电话:02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用房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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