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16—2018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单位(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泸西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16—2018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单位(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泸西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16—2018年度公务用车
定点维修服务单位(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西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16—2018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单位(二次招标),已报泸西县财政局审批,按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招标人为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特邀请具有较好信誉和较强能力的潜在谈判申请人提出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范围
2.1招标服务范围:本次服务谈判共分为1个标段。
序号 | 服务单位类型 | 服务内容 |
1 | 车辆维修、维护 | 1. 本着对客户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热情周到、随到随修,全日制服务(节假日、双休日照常作业)。 2. 二级维护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待料除外),二级维护作业含附加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天(待料除外)。 3. 肇事及特殊项目修理,根据作业内容面议定时完工。 4. 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汽车维护规定和修理技术标准,不得缺项漏项,保证维修质量。 5. 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完善和落实进出厂检验制度,凭机动车维修出厂合格证出厂。 6. 不得挂靠修理以及先修后补单,不按规定出现差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7. 汽车配件材料应保质保量,有正规的出厂合格证,不得使用“三无”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以旧代新,质价不符,少修多报,乱收费、搞回扣等。违反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追回损失,取消定点维修服务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和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8. 汽车配件采取旧件回收,修理厂家应予配合,否则按未换件处理。 |
2.2服务周期:2年。
2.3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技术标准;
3.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具备二类(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3.2谈判申请人当前未出现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谈判申请人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谈判申请人,2016年 11月 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持以下资料购买谈判文件:二类(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 各标段谈判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
4.3 邮购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服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财政局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常青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艳文
联系电话:13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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