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污染物检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委托污染物检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委托污染物检测项目二次;
2.服务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污染物排放进行定期检测、出具正式报告并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按时将检测数据上传至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3.服务期限:2024年12月1日-2025年9月30日。
二、服务内容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委托污染物检测项目服务内容
序号 | 项目类别 | 服务内容 | 频次 | 备注 |
1 | 有组织废气 | 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 | 每季度1次 | |
2 | 无组织废气 | 甲烷、臭气浓度、氨(氨气)、氯、硫化氢 | 每季度1次 | |
3 | 废水 | 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 | 每季度1次 | |
4 | 悬浮物 | 每周1次 | ||
5 | 总余氯、粪大肠菌群 | 每月1次 | ||
6 | 噪声 | 厂界噪声 | 每季度1次 | |
7 | 检测数据上传 | 按环保部门要求 | ||
8 |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 | |||
备注:采样频次根据排污许可证具体要求。 |
1.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对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并及时出具报告;
2.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按时上传检测数据、填写执行报告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协助招标方计算环保税。
三、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有效期的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监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县(区)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或政府部门委托的环境监测类(水或气或噪声)检测服务项目业绩2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要求
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药剂、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邮费、措施费、技术服务费、税金等完成项目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
五、投标文件组成及截止时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第三项资质要求中的所有材料
4、诚信投标承诺书
5、清廉投标承诺书
6、报价单
7、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需在 2024年11月22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现场递送或邮寄至滁州市会峰东路788号中西医结合医院总务科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
注:投标文件内报价单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封面注明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标文件密封处也需盖章。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六、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1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
七、中标方式
本次中标方式采用 最低价中标法 。
八、付款方式
按每季度检测服务完成后支付一次,检测服务周期结束并开具发票后 10 日内付清剩余检测费。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0-*******(招标办)0550-*******(总务科)
监督电话:0550-*******(监审科)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4年11月19日
标签: 委托污染物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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