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管资金专户服务银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代管资金专户服务银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雄市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服务银行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银行服务/其他银行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雄市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南雄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14:2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黄金村大桥侧)坝厂新村11号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黄金村大桥侧)坝厂新村11号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1-******* | ||
采购单位 | 南雄市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南雄市雄中路3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韶关市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黄金村大桥侧)坝厂新村1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先生0751-******* |
项目概况
南雄市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服务银行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黄金村大桥侧)坝厂新村1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FG
项目名称:南雄市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服务银行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选定家数 | 服务要求 |
1 | 南雄市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服务银行项目 | 1家 | 具体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无。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允许在南雄市辖区内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设立总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商行)、政策性银行均可参与投标。(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的要求承诺内容。4.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黄金村大桥侧)坝厂新村1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黄金村大桥侧)坝厂新村1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以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格式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gruicheng.com/下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gruicheng.com/下载)。
注: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落实相关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粤财库〔2017〕59 号)等
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本次招标参照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条例,及国家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相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雄市财政局
地址:广东省南雄市雄中路323号
联系方式:0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韶关市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黄金村大桥侧)坝厂新村11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0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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