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2023年捷地乡柳孟春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沧县2023年捷地乡柳孟春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沧县2023年捷地乡柳孟春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县2023年捷地乡柳孟春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已由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沧县发改投字[2024]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沧县2023年捷地乡柳孟春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2.1.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规模33.7863公顷,新增耕地33.5686公顷,新增耕地质量等别12等。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设备购置、标志牌。 2.1.3建设地点为:沧县捷地回族乡。 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等网站对供应商在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0 09:00至2024-11-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计取。2.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 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第三方平台。3.收费标准:区间一:概(估)算<30万的收费金额300元,区间二:30万≤概(估)算<100万的收费金额600元,区间三:100万≤概(估)算<500万的收费金额900元,区间四:500万≤概(估)算<1000万的收费金额10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4.付费主体: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支付。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本项目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络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生成加密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且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正常开启的,则视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在开标开始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之前,进入惠招标“开标大厅”,解密时间规定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需在招标方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使用河北 CA 进行电子签名,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刘强 电话:03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众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金明 电话:03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沧县2023年捷地乡柳孟春村等三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9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众合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9号 地址: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76#13楼1302-1305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刘强

联系人: 杨金明
电话:

0317-*******

电话: 031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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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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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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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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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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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整治 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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