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钵盂湖流域治理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一期)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平山钵盂湖流域治理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一期)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皖H*******

发布日期:2016年 11 月 8 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怀宁县平山钵盂湖流域治理和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服务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怀宁县平山镇钵盂湖流域治理和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4、资金来源:国家专项建设基金+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怀宁县平山镇

2、建设规模:钵盂湖流域位于安庆市怀宁县平山镇境内,属皖河流域,位于皖河干流左岸。平山镇辖9 个行政村、3 个社区,总面积70 平方公里,总人口3.72 万,耕地3.6 万亩,可养水面5000 亩,宜林山场2.6 万亩。钵盂湖流域控制集水面积为15.29km2。钵盂湖流域治理及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一期)总概算约1.36亿元,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项目中部分实施项目,工程造价约6000万元,(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

(1)防洪排涝工程:东渠道治理工程6.2km,包括涉堤建筑物53 座;皖河侧堤防加固0.47km,堵口复堤1 处,穿堤涵闸1 座;拆建排涝站2座、新建1 座,总装机7 台套740kw。

(2)钵盂湖疏浚工程:钵盂湖疏浚56.06 万m3,岸坡防护4.6km,新建栈桥1 座,湖边生态湿地治理。

(3)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1997 亩,配套田间水利工程。

(4)塘坝清淤及沟渠护砌工程:清淤整治塘坝66 座,5 座水库泄洪渠清淤治理8.5km。

(5)防汛道路工程:总长21.95km,其中新建堤顶共计防汛道路9.05km,环湖防汛道路6.3km,田间防汛道路5.0km,休闲步道1.6km。

(6)管护工程:新建项目区门楼1 座,防汛管理房200m2,防汛仓库150 m2,防汛管护亭1 座。

3、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止。

4、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施工监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 63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监理资质;

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13年11月1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入库的投标人可于 2016 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 14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登陆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aqzbcg.org/front_hn)进行网上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于网上缴纳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工本费505元,售后不退)。

2、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临时注册手续,详见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aqzbcg.org/front_h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征集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联系电话:****-*******,联系人:檀志伟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怀宁县平山钵盂湖流域治理和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怀宁县平山镇

联系人:丁江波

电 话:139*****96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一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

联系人:操维兵

电 话:****-*******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

1、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户名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账 号:1872 4130 9961

2、投标人应于2016 年 11 月 24 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交纳的确权时间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九、重要说明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结合招标人需求,对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项进行评审。只有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工程严禁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

5、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关注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 更正补充栏”关于本项目的变更、答疑等内容,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服务 水资源 流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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