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城乡石台头村防洪大坝工程招标公告
粟城乡石台头村防洪大坝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左权县粟城乡石台头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左权县粟城乡石台头村防洪大坝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左权县粟城乡石台头村;
2.2 招标范围:左权县粟城乡石台头村防洪大坝工程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2.3 招标控制价:贰拾柒万柒仟叁佰柒拾伍元壹角壹分 ¥:277375.11元
2.4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法人营业执照应合法有效(具有土石方工程服务的经营范围);
3.2 近三年至少承担并实施过一项同等及以上规模的项目业绩;
3.3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对象为法人、法人代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左权县北大街消防队东建设银行三楼307室持以下证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土石方工程服务的经营范围,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公章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7)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8)1份(含1份)以上近三年同等及以上规模的业绩合同(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9)以上资料如有一项虚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投标企业的投标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1、如已更换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再单独提供上述第(2)、(3)项材料。
2、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要提供上述第(4)、(6)项材料,但须提上述第(5)项的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材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1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左权县北大街消防队东建设银行三楼30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左权县粟城乡石台头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左权县粟城乡石台头村
邮 编:032600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139*****66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标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北大街消防大队东侧建设银行三楼304室
邮 编:032600
联 系 人:高女士 崔女士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sxbkjzzq@163.com
二0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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