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特困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的公告
锡林郭勒盟特困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更好地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规范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精准认定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购买全盟特困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项目金额10万元。
二、项目内容
(一)完成全盟12个旗县市(区)范围内特困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具体人员名单由各旗县市(区)民政局提供的为准);
(二)评估方式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询问等多种方式结合科学评估,必须做到评估人员与特困供养对象100%见面;
(三)根据国家老年人评估标准,并结合特困人员是否能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等六项生活自理内容,进行细化评估指标,确定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
(四)调查采集特困人员身体状况及照料护理模式;
(五)根据评估情况出具一人一档评估报告。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响应人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3、响应人具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调查、评价、评估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老年人能力评估资格证和社会工作师资格证3人及以上(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老年人能力评估三级高级工资格证和初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2人及以上,主要负责人员名单列表及相应专业人员资格的证明材料等;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第七条);
6、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08:3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行署2号楼锡林郭勒盟民政局0713室,联系电话:0479-*******,领取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磋商无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8点30分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点30分
3、地点: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行署2号楼锡林郭勒盟民政局07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机构名称:锡林郭勒盟民政局
地址: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行署2号楼盟民政局
联系人:额日登、牛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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