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外包采购公告

食堂劳务外包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我方接受丹阳市华南实验初级中学的委托,对丹阳市华南实验初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77号名仕苑写字楼一楼 西南角)或通过邮箱jslx1122@163.com发送报名材料,并于2024年12月02日 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DYHNZX-STLWWB

项目名称:丹阳市华南实验初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4134万元。

最高限价:225.413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表;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或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1.2-1.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1.2-1.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持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 20 日-2024年11月 26 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可至丹阳市开发区名仕苑写字楼一楼 招标代理部(开发区兰陵路77号名仕苑写字楼西南角)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jslx1122@163.com进行报名。

(三)报名方式:接受现场报名、电子邮件

(四)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02 日下午14点30分整(北京时间)

地 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77号名仕苑写字楼一楼 西南角会议室

五、开启

时 间:2024年12月 02 日下午14点30分整(北京时间)

地 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77号名仕苑写字楼一楼 西南角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二)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本网站有无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四)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磋商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我方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阳市华南实验初级中学

地 址:丹阳市云阳镇龙凤山庄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77号

联系方式:0511-********

邮 箱:jslx1122@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宇翔

电   话:05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劳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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