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关2024年稽核查和属地查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海口海关2024年稽核查和属地查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稽核查和属地查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海口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海口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海口海关2024年稽核查和属地查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二)为切实提高稽查综合效能,持续做好核查工作,进一步推动属地查检业务改革,加强执法作业规范性,保障一线执法人员装备及安全需求,采购一批稽核查和属地查检执法装备,项目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比选文件附件:《海口海关稽核查和属地查检执法装备采购项目需求书》;
(三)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根据业主单位要求及合同约定分批将全部货品送至业主单位指定地点,并完成交付;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交货地点为海南省内,确定供货方后,由采购方提供详细的交货地址及收货人信息;
(五)质保要求:设备(整机及配件)质保期(免费维修及维护期)自海关现场最终用户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不少于2年;
(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的合格标准;
(七)最高限价:人民币*****.00元;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具备能承办本项目的有效合法证照(证照中营业范围、业务范围与本项目相关);
(三)截至报名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五)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六)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及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海口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海关办公楼10楼1006室);
(三)报名时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介绍报名人前来报名的单位介绍信(含报名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采购人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报名单位领取比选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7:00,海口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海关办公楼10楼1006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一律拒收。
六、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口海关门户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
联系人:冯先生、吕女士;
电 话:0898-********;0898-********
监督单位:海口海关监察室;
举报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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