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祁山镇华丰组环境提升工程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示函

祁门县祁山镇华丰组环境提升工程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示函

项目编号:AHBZCG-2024-016


1. 招标条件

祁门县祁山镇华丰组环境提升工程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祁门县祁山镇人民政府。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祁门县祁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采用邀请方式进行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BZCG-2024-016

项目名称:祁门县祁山镇华丰组环境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59元

采购需求:建设内容为新建混凝土台阶、过河涵道保护及涵管修复、新建跌水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其他:①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4.采取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有效最低价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次公告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5.2本公示截止日2024年11月22日。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祁门县祁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055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秉正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559-*******

2024年1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华丰组环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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