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招募项目招商公告

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招募项目招商公告

广西旭城鸿景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招募项目招商公告

2024-11-19浏览:次 来源:

项目名称

广西旭城鸿景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

招募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ZS24-126

挂牌价格

/

标的所在地区

南宁市

标的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2021年12月29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桂01破申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佟思元、牛振对广西旭城鸿景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旭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2年5月14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指定由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下称西乡塘法院)。2023年3月13日,西乡塘法院作出(2022)桂0107破1号决定书,指定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担任旭城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充分发现和识别旭城公司的重整价值,实现旭城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可进行尽调工作。为保证招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管理人现将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须知

(一)本次预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应认真细致地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向管理人办理报名手续及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三)本招募公告中所披露信息均为阶段性调查所得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投资参考,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本公告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除参考本公告内容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四)本次预招募仅为了解旭城公司的重整可能、重整价值及重整模式,本次预招募意向投资人的重整报价和重整方案不作为最终的重整报价和重整方案。本案目前为破产清算程 序,若本次预招募成功,管理人将根据招募情况评估重整的可行性,如存在重整可行性,管理人将依法促成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如能进入重整程序,管理人将另行公开正式发布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本次预招募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仍需再次报名。

(五)本项目接受单一主体或组成联合体投资。

(六)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所确定的招募条件及流程。

(七)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根据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和有关条件。

(八)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旭城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旭城公司于2013年6月24日经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准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梁卫华,住所地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17号旭城1+1广场11层22号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东为梁卫华(持股40%)、何涛(持股40%)、广西旭城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20%)。旭城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市场营销策划;集贸市场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柜台、摊位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停车场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金属矿及制品 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 工程质量检测;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公路工程监理;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目前已知资产情况

根据广西旭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旭城集团公司)与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 办事处西明村民委员会于2013年3月6日签订的《三产用地合作开发合同》及补充协议、旭城集团公司与梁卫华于2016年4月26日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旭城集团公司将《三产用地合作开发合同》项下三产用地一、二地块的第三产业综合楼项目指定由旭 城公司全权开发经营,并由旭城公司负责该项目的一切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

《三产用地合作开发合同》的主要约定:甲方(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办事处西明村民委员会)提供第三产用业地一、二地块用于开发建设成第三产业综合楼项目及相关配套;乙方(旭城集团公司)负责投入全部资金进行综合楼项目及相关配套的开发建设及 29年期限内的独立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9年经营使用期内,乙方每年支付甲方土地 使用费(除此以外,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再支付任何费用),29年使用期满后乙方将该土 地的综合楼及地面上建筑附着物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主经营盈利。

1.地块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旭城1+1广场。

(2)项目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与西宁路口东侧。

(3)项目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56m2, 总建筑面积*****.59m2, 包含地下负一层停车场及地上建筑物十八层(商场1-4层,面积*****.67m2;架空层第5层;公寓楼6-18层,面积*****.54m2)。

(4)项目性质:三产商业综合体。

(5)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2.5且≤4.0,建筑密度>25%且≤32%,绿地率≥25%。

(6)项目权证办理情况:项目于2020年9月18日取得建字第450*****201030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未通过消防验收。

(7)项目开发进度:建筑主体已建设完毕,尚未完全配备消防安全设施,详见文末航拍视频。

2.地块二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城中心。

(2)项目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与西宁路侧,与地块一分别位于大学西路两侧。

(3)项目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88m2, 总建筑面积*****.36m2,包含地下负一层停车场及地上建筑物十五层(商场1-5层,面积*****.36m2;架空层第6层;公寓楼7-15层,面积*****.79m2)。

(4)项目性质:三产商业综合体。

(5)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2.5且≤4.0,建筑密度>25%且≤32%,绿地率≥25%。

(6)项目权证办理情况: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项目开发进度:在建工程,目前已建至第四层,于2021年初停工至今,详见文末航拍视频。

3.未出售资产情况。

根据从旭城公司、原法定法定代表人梁卫华移交过来的销控表、抵债清单及债权人申报资料等数据,现存未出售资产为:

(1)地块一15至18层公寓,未出售面积约4920m2。

(2)地块二1-3层摊位(商铺),未出售面积约3114m2。

(3)地下室一层及地面停车场车位。

4.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广西正邦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初稿(以正稿为准),地块一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评估总价为*********.98元;地块二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评估总价为********.54元。

以上项目情况由管理人根据文件记载、现场情况、旭城公司移交资料整理得出,仅供参考,参选机构应自行调查核实。

三 、预招尊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足够的资金、技术实力,有投资履约能力,并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有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交的投资方案或经营计划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产业规划、行业规范等要求。具有破产企业所属行业或相近行业项目三年以上投资、生产、运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4.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如未出现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或被追 究刑事责任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可联合参与投资,联合投资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投资范围应在联合体向管理人提交的投资方案中予以明确。

6.破产企业所属行业有其他要求的,应符合其相关规定。

(二)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

1.投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3.意向投资人简介材料,内容应当包括投资人基本信息、主营业务、资质证书、业绩、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等。

4.意向投资人本身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函,并提供意向投资人的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打印查询结果)。

5.意向投资人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破产企业进行意向投资的决议文件(可提供复印件)。

6.保密承诺书。

7.投资方案或投资设想(格式自定),内容应围绕投资报价、资金安排、资金来源、重整(交易)形式、债务清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资金来源、数额、期限或担保条件等)、经营方案、后续投资方案等编制。意向投资人应注意投资方案应具有可行性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三)报名

报名详情请拨打联系电话咨询。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71-*******

(四)尽职调查

1.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书面向管理人提出尽职调查申请,如需管理人提供相关详细资料如财务资料、审计报告、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等,须交纳尽调保证金贰拾万元整(¥200,000.00),管理人将在资料整理完毕后提供。

2.如意向投资人在尽职调查后决定参与本案重整投资的,尽调保证金转为等额投资保证金。如意向投资人在尽职调查后决定不参与本案重整投资的,尽调保证金由管理人在1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还。但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函》的约定,尽调保证金不予退还,无偿归入旭城公司的财产。

3.保证金应当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旭城鸿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银行账号:811*****13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枫林路支行

以上信息由招商委托方提供,仅供参考,交易所不对招商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具体权属情况、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由招商委托方负责解释,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向委托方查询对应资料,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并自愿全部接受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771-*******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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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 投资人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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