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项目的通知

关于增加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项目的通知

  莆民〔2024〕52号

  各县(区)民政局、湄洲岛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北岸经济开发区民政局,莆田市福山殡仪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民办函〔2024〕30号)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事〔2024〕64号)要求,为进一步减轻群众治丧负担,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普惠性、均等化,经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决定在实行《莆田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办法》(莆政办〔2020〕10号)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两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除对象

  根据莆政办〔2020〕10号规定,符合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条件的逝者的亲属自愿将逝者遗体暂存在殡仪馆内普通冷藏(冻)的,以及逝者火化后丧事承办人自愿将逝者骨灰寄存在殡仪馆的。

  二、免除项目及标准

  (一)免除在殡仪馆3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暂存费用;

  (二)免除在殡仪馆骨灰寄存1年费用。

  免除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实施时间

  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行。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免除对象的亲属或其他负责办理丧事的人员,到殡仪馆办理丧事业务时,同步提出申请免除3天内遗体冷藏(冻)柜暂存费、1年的骨灰寄存费。

  (二)审核:莆田市福山殡仪馆和仙游县殡仪馆为免除项目的承办单位,负责核对丧属提交的有关证件和证明,如实、准确填写免除服务项目及金额,由丧属确认签字,并出具《遗体免费冷藏(冻)柜暂存(3天)告知书》、《骨灰免费寄存(1年)告知书》。

  (三)存放:丧事承办人持《遗体免费冷藏(冻)柜暂存(3天)告知书》、《骨灰免费寄存(1年)告知书》在殡仪馆办理暂存(寄存)手续。

  五、服务保障

  市、县级民政部门应根据《莆田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办法》(莆政办〔2020〕10号)的规定,按市、县两级承担比例向本级财政部门申请将此两项免除项目列入财政预算,并以一月一结形式及时与殡仪馆结算,确保免除费用拨付到位。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广泛宣传殡葬服务惠民政策的重要意义,把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所需经费及时到位。

  (二)强化服务。福山殡仪馆和仙游县殡仪馆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并建立完整的业务档案。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确实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上报告。

  (三)强化监督。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申请对象身份信息核查的准确度。要加强对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审批和办理的管理监督,并规范殡仪服务收费行为。

  莆田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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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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