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单一来源公告 | 招标编号: | |
采购人: | 渭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机构: | 渭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预算:(万元) | 80 |
受渭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我中心对渭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于2016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公示,公示期内无任何人提出质疑,经渭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文件编号:WYXZFCG-*******号
二、采购内容:
渭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个人住房信息系统1套。
三、预算资金:80万元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甘肃恩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五、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加快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定建发【2016】286号)等文件精神,我县拟建立与省市级住房信息系统相一致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需对全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一是系统建设的需求。按照市上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全县房产有关数据与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市委组织部和市住建局系统纵横向的有效对接,在充分考虑系统开发、升级服务和档案数据分析的复杂性、专业性、工作延续性、一致性及运行维护的延续性和兼容性等问题后,县上拟建立全县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平台和基础数据库。
二是建设时限的要求。按照省市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房产信息核查报送系统的要求,必须于9月底前软件安装到位,12月底前完成房产历史档案数字化建设。考虑到该项目工作量大、面宽,特别是房产档案图像的扫描定位、身份证信息的采集、新旧楼盘系统的对接等方面,需要做大了的工作,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的投标人;
2、工商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原件带至谈判现场备查。
七、报名方式
(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二)网上报名请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供应商)单位随时关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三)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通过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登记,同时办理电子招投标平台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等相关手续。
八、发布采购公告时间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1日。
(二)获取网站: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三)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6年11月16日下午3:00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
十、谈判保证金交纳账户及交纳须知:
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行 号:********0411
金 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递交须知:
1、谈判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2、投标人(投标商)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投标商)基本信息内容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投标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银行结算凭证附言栏内正确填写所投标段保证金编号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内容,以便查对核实;
4、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由采购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投标商花名册(加盖公章),并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对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投标人(投标商)花名册为足额及时收到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接受投标文件,否则,拒绝接受;
5、退还保证金时,由采购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供投标商花名册(加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6、本项目谈判保证金编号为:********1投标人(投标商)在银行结算凭证附言栏内正确填写以上编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渭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王东 联系电话:139*****869
采购代理机构:渭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王君霞 联系电话:****-*******
渭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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