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池镇汤池行政村阴山中心村人行道招标公告
汤池镇汤池行政村阴山中心村人行道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4-11-19 15:31
发包公告 | ||||
项目编号 | LHFB2024-11-19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19日 | |||
一、发包条件 | ||||
汤池镇汤池行政村阴山中心村人行道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舒公管〔2023〕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
1、工程名称 | 汤池镇汤池行政村阴山中心村人行道项目 | |||
2、发包人 | 舒城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 |||
3、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
4、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汤池镇境内 | |||
5、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汤办(2024)69号 | |||
6、建设规模 | 控制价为******.93元 | |||
7、计划工期 | 30个日历天 | |||
8、发包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 |||
9、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
10、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无限制性承包处罚。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 | |||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相应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项目建造师必须常驻工地,每周不少5天。 | |||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
四、项目发包会时间、地点及发包文件获取 | ||||
1、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
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 2024年11月22日17时00分 舒城县汤池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 |||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预承包人凭推荐函携带报名资料到安徽琳海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舒城县正宏纺织厂1栋3楼报名并购买发包文件。 | |||
五、联系方式 | ||||
发包人 | 舒城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安徽琳海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舒城县汤池镇境内 | 地址 | 安徽省舒城县正宏纺织厂1栋3楼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韦工 | |
电话 | 186 6264 0228 | 电话 | 136 2551 6548 | |
六、备注 | ||||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报名时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推荐函、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户信息)、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证。以上资料报名时由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场提交原件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预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代理机构提出。发包会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 5、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 *****.00 元(承包保证金以货币形式由预承包人交至发包工作组,在发包会现场点验,逾期将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而被拒绝承包),预缴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预缴履约保证金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天内通过预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成交单位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承包通知书,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在规定时内未领取取消承包资格。 | ||||
七、公告发布媒体 |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http://ggzy.luan.gov.cn/ |
标签: 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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