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数据更新调查服务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数据更新调查服务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数据更新调查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1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数据更新调查服务
预算金额:346.050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46.050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实施地点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东部区域 调查服务 | 1项 服务 | 149.****** | 采购人 指定 地点 | 开展西城区、朝阳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 平谷区、密云区、经开区应急管理系统数据更新调查工作,包括综合减灾资源(能力)、历史灾害、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县域、乡(镇)基础情况等5类数据的更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02 | 西部区域 调查服务 | 1项 服务 | 140.****** | 采购人 指定 地点 | 开展东城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 房山区、昌平区、延庆区应急管理系统数据更新调查工作,包括综合减灾资源(能力)、历史灾害、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县域、乡(镇)基础情况等5类数据的更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03 | 区划调整及核查入库 服务 | 1项 服务 | 56.0951 | 采购人 指定 地点 | 委托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北京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数据更新调查服务项目,具体任务包括:1.制作调查区划底图;2.开展质检核查;3.完成数据汇交及入库。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时间安排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01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02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03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①节能产品强制采购;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④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发展;⑤政府采购信用担保;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⑦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适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执 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1-20 至 2024-11-26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1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3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其投标无效。
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 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 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还应于开标当日即投标截止时间于开标现场提供本标包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出现偏差,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投标现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 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写字楼)303 室)。届时在开标地点使用各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5.本项目各分包兼投但不兼中。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分包。包1至包3中,如果投标人已在此前某分包中标,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得分高低顺序确定该分包排序在先且尚未中标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人须针对每个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须针对各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机关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4号楼
联系方式:赵雪,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海捷顺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3层303室
联系方式:雷琳、薛琴、赵燕,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琳、薛琴、赵燕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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