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路雁塔路立交交通优化工程桥梁检测项目磋商公告
二环路雁塔路立交交通优化工程桥梁检测项目磋商公告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环路雁塔路立交交通优化工程桥梁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4层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2-02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PM招2024-*****
项目名称: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环路雁塔路立交交通优化工程桥梁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环路雁塔路立交交通优化工程桥梁检测项目,包括二环路雁塔路立交交通优化工程部分既有桥梁、桥墩进行外观检测和材质状况检测,并进行荷载试验(静力荷载试验+动力荷载试验)等相关检验和评估。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环路雁塔路立交交通优化工程桥梁检测项目_标包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环路雁塔路立交交通优化工程桥梁检测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以上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各级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资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以上,或【桥梁及地下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以上,或【市政桥梁、轨道交通工程结构现场检测】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应为桥梁相关专业,且在本单位任职。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11月0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11月0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询价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的,视为独立响应。
(1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 2024年11月26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4层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0.00元
时间:2024-12-02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4层会议室纸质版文件递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并确认无误后,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2、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3、本次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协会网》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南三环雁塔南路300-9号A座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普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11幢4层
联系方式:187*****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蕊
联系方式:187*****971
普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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